近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后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指出,我国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中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8124万亿立方米,尽管占世界径流资源总量的6%,但同时也是用水量最多的国家。1993年全国取水量淡水为5255亿立方米,占世界年取水量的12%,比美国1995年淡水取水量4700亿立方米还高。由于人口众多,当前中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250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四分之一,排名百位之后,被列为世界几个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
因此,保护水资源已经成为全民共识。今年4月我国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就曾提出要系统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水价改革,促进再生水利用,《建议》同样在这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可见这几项措施是水资源保护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水利部党组书记陈雷指出,未来我国面临的水问题将更趋复杂,传统的水利发展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
记者认为,伴随着我国快速发展的脚步,对水资源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多,但是由于一直以来“水属于大众资源”这一观念深入人心,并且也没有相应的规定让各地方作为依据,因此随意、私自开发水资源而造成的浪费与污染现象也是随处可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给出“三条红线”、四项制度除了让各地有据可依地开发水资源之外,还让保护水资源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这样的举措将会让制度更为快速地“接地气”。
而在最严水资源管理的四项制度中,其中之一是对水的总量控制。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将包括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等。
而严格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必然包括水价的制定。按照国际水协和世界银行发布的标准,水费的支出在人均收入中的比重应根据该国家的水资源紧缺程度而有所不同。水资源特别紧张的国家和地区,可以达到3%—5%。即使是富水地区,这一比重也不低于1%。而我国综合水价只占公众可支配收入比重的0.6%—0.7%。合理的水价是通过市场机制保护水资源的有力措施。
在记者看来,通过市场形成水资源的价格机制,可以让正在使用水的各个不同的主体付出不同代价,实现“多用多付钱”,从而节约水资源。在资源相对稀少的地方也可通过市场制定相对高的水价,多余的收益可以用来发展新技术以解决已经被污染的水资源。诚然,价格机制可以让水价趋于合理,但是如何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政府还应给予相应的价格管制,督促和监督市场正常运行。
对水资源的保护,不仅要控制未开发的水资源、给使用水定价,同时还需注意再生水的利用问题。
再生水是指废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记者整理发现,再生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调水相比具有明显的优势。从经济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从环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
但是,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内很多城市编制了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规划,但除北京等少数城市正规模化利用再生水外,我国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总体仍偏低。
事实上,虽然再生水以污水为水源,再生后的水质指标低于城镇供水,但二者在安全性和稳定性方面的要求基本相同,其处理成本并不低于自来水。可是公众对再生水的认可度和需求度远低于自来水,如果再生水在价格上与自来水具有竞争性或能保证其得到可持续和规模化的利用。
记者则认为,利用再生水的关键在于水质指标。如果将再生水以高质量的“姿态”放在市场上,大众没有安全方面的担忧,接受度将会大大提升,即使不把再生水当成饮用水,在其他的家用方面选择再生水的比例也将增加。
另外,完善的供水渠道也必不可少。《建议》既然作出要求,再生水配套的设备也应尽快跟上。相信再加上水质质量的监管,再生水将不再会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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