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每一步都备受市场的关注。《中国经营报》记者近日获悉,我国第一条以地方资金为主建设的国家高速干线铁路济青高铁(济南到青岛高速铁路)在吸引社会资本上初现成效,而山东省潍坊市趁热打铁推出的济青高铁(潍坊段)PPP项目也受到了十多家社会资本的追捧,投资需求只有40多亿元的项目获得了超300亿元的意向投资。在中央大力推广PPP的背景下,通过政府信用的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铁路投资的新模式有望在全国推广。
但在政府话语权占主导地位的铁路项目中,如何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间合作的“黏合力”,保障社会资本的长远利益,也成为铁路PPP推广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40多亿社会资本入股济青高铁
济青高铁是国家“四纵四横”铁路网太青客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山东省快速铁路网中的“脊梁骨”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由山东省与中国铁路总公司按80%:20%比例合资建设。山东省对这一高铁项目非常重视,包括省长郭树清在内的省政府高层多次表态,济青高铁要探索建设资本金来源多样化。
山东省发改委铁路办一位参与济青高铁项目的内部人士袁峰(化名)向记者透露,济青高铁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上已经初见成效。现在确定的投资包括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13亿元,中国建筑集团投资26亿元,两家外企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和淡马锡投资公司各500万美元的初步注资。而这两家外企的投资随着项目的展开还将继续增多。“目前吸引社会资本总额达到40多亿元,我们的目标是翻番。包括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许多战略投资者都还在与我们接触。”
据介绍,按照山东省的初步规划,在240亿元自筹资本金中,山东省管企业和省国土厅所属土地储备中心以土地开发收益金为依托出资30%;高铁沿线各地政府以土地和拆迁费用入股出资30%;国内各类企业、包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出资20%;外资投资占20%。
“这一比例是动态的,如果能吸引到更多社会资本,我们省里和各市拿的钱就越少,如果社会资本投资不足,我们就需要拿出更多钱来。”袁峰表示。
袁峰透露,为了招商引资,保障项目投资收益,山东省为济青高铁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在客流稳定之后,将参考广深铁路提高票价;另一方面,通过直供电的形式,为济青高铁提供优惠的用电价格,降低用电成本;最值得关注的是,山东省计划对济青高铁站场周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通过一些第三产业收入来弥补高铁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资金缺口。“基于这些利好政策,普华永道为济青高铁做了财务模型,测算了项目的盈利前景和收益率,可以说在铁路项目中,济青高铁是有很大优势的好项目。”袁峰表示。
首个PPP项目市场反应远超预期
由于项目正在招商引资阶段,袁峰并未向记者透露济青高铁的收益率测算情况。但潍坊市政府一则公告也为社会资本的收益提供了参考依据。
4月10日,潍坊市政府发布了《济青高铁潍坊段征地拆迁PPP项目意向参与社会资本资格预审公告》(下简称《公告》),这也是全国首个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运作的高铁PPP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济青高铁(潍坊段)沿线的征地和拆迁,预计总投资43亿元。具体运作方式为:潍坊市政府授权潍坊市财政局作为实施机构,按照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并通过指定机构与其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其中,政府方负责济青高铁(潍坊段)沿线的征地、拆迁工作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及项目运营管理工作,济青高铁公司按项目工程量对价给予SPV对应股权,SPV 按照所持股权获取济青高铁的运营收益。
根据《公告》,项目合作期限不少于10年。政府承诺合作期内给予社会资本固定投资收益不高于8%/年,收益来源为济青高铁的运营收益,不足部分由政府安排运营补贴弥补。
“这是潍坊市第一个PPP项目,在最初制定和发布公告时,我们心里也没有底儿,担心会不会有社会资本响应。”潍坊市财政局PPP推进小组负责人庞效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告发布后的结果大大超出了庞效忠的预期。“现在第一阶段的资格预审刚刚结束,已经有12家社会资本参与,我们需要40多亿元,但现在报名的意向投资额合计已经超过300亿元。并且还有三家企业因为刚刚知道我们的项目,强烈要求参加接下来的竞争性磋商环节,现在看来响应的投标企业应该能达到15家。”
未来或将通过上市增值
按照《公告》不高于8%的投资收益,这一项目的盈利性并不十分诱人,为何会有如此多的社会资本蜂拥而至。在庞效忠看来,社会资本看重的不仅仅是铁路收益分红,更重要的是未来股权的价值上升空间。京沪高铁在建成3年之后实现盈利,这对高铁融资是个非常积极的信号,也给了社会资本很大的信心。以潍坊市占济青高铁10%股权计算,随着铁路盈利性的增强,企业手中的股权也就越来越值钱,他们都是投资和资本市场的专业人士,可以将手中的股权设计成ABS(资产支持证券)、ABN(资产支持票据)等多种金融产品,在市场上交易。尤其是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推进,企业上市不再需要审批,济青高铁未来上市是非常有可能的。上市后,这些股权价值将更大,这是社会资本看中的赢利点。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公告》要求,项目期限不少于10年,自合作之日起至少5年后进入回购期,社会资本股权优先由政府指定机构按成本价回购。“也就是说,只有政府放弃了回购,社会资本才能处理手中的股权,这保障了政府的整体利益,也体现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社会资本享受了政府的补贴,回购时政府也要享受成本价,但如果政府为了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项目,它可以把股权转让给社会资本;政府实现了社会利益最大化,社会资本得到了运作股权的权利,真正实现双赢。”庞效忠表示。
但在北京交通大学教授赵坚看来,这一规定给社会资本的股权埋下了隐患,很可能出现项目盈利后政府要求回购的情况。事实上,2005年,浙江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32.5%的股比入股衢常铁路,这也是当时全国首条民资参股干线铁路,但由于铁路部门强势争取控制权,民企只能一步步退让,2007年这条铁路最终以回归国有而结束短暂的民资之旅。
“就济青高铁(潍坊段)项目来看,因为社会资本非常踊跃,最后可能是社会资本投资占大部分,政府只是象征性投资,起到黄金股的作用。由此看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是无限量的。”庞效忠表示。可以说,真正实践过程中,我们才发现PPP项目并不像一些专家说的落地难,济青高铁(潍坊段)项目的成功,让大家都意识到这个路子可行,给高铁沿线其他城市带来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也希望可以成为高铁PPP融资的一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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