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5月2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方案》),同意在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方案》提出,发挥北京市服务业的比较优势,率先推动科学技术服务、互联网+和信息服务、文化教育服务、金融服务、商务和旅游服务、健康医疗服务等六大重点领域扩大开放,同时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带动服务业整体转型升级。
根据《方案》,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的发展目标是,经过三年时间,通过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模式、优化市场环境,努力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新格局,积累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使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成为国家全方位主动开放的重要实践。
在构建服务业扩大开放格局方面,《方案》提出,在科学技术服务领域,大力发展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和节能环保等产业,支持科技服务“走出去”;在互联网+和信息服务领域,鼓励外资进入软件及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等新兴产业,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运行模式和管理政策;推进文化、教育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推进商务服务领域对社会资本开放;加快形成医疗服务多元化发展格局等。
《方案》还提出,要深化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确立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简化企业境外投资核准程序,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模式。支持北京中关村企业利用国际创新要素发展,鼓励其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开展海外技术收购等技术投资。鼓励投资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支持“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促进各类所有制服务业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通过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合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开展研发、生产、物流、销售等方面的国际化经营,创建海外分销中心、展示中心等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建立优化配套支撑体系,包括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改革市场监管模式、创新高端人才聚集机制、加大金融保障力度、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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