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认为,公平性原则应成为巴黎新气候变化协议的中心原则]
[然而发达国家的不少谈判团队并不这么看:除最不发达国家之外,20年间世界经济版图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因而新的气候变化协议也应均衡地反映这种变化。换言之,发达国家希望更新公平性内容的内涵]
一位正在德国参加波恩气候变化会议谈判的资深观察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感叹,南北之间,并没有看到和解的迹象,反而老的争议又在会场中出现了。
这位资深观察员所说的“南北”,是指在气候谈判中的发达国家(北)与发展中国家(南).
“老的争议”,则是因为一份全球气候变化协议试图达到的目标无法兼顾效率与公平。
巴黎气候大会如何能达成一份成功的全球气候变化协议呢?
有两点至关重要。一方面,这份协议要具备足够的雄心,即减排力度要足以确保全球升温不能超过2摄氏度;另一方面,这些协议要具备足够的公平性,即发达国家要在技术转让和资金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有效转移,并帮助他们向低碳经济转型。
具体而言,谁来为发展中国家低碳经济转型埋单?如何才能获得足够廉价的技术进行变革?如果发达国家不遵守承诺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又应该如何行动?
上述问题,至少在波恩会议上仍未得到解答。
令人感到遗憾的是,由于发达国家对公平性问题关注不足,通往巴黎协议的道路,也变得崎岖难行。
发达国家希望更新公平内涵
发展中国家认为,公平性原则应成为巴黎新气候变化协议的中心原则。
然而发达国家的不少谈判团队并不这么看:除最不发达国家之外,20年间世界经济版图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因而新的气候变化协议也应均衡地反映这种变化。换言之,发达国家希望更新公平性内容的内涵。
上述观察员人士表示,发展中国家认为,发达国家的这种态度,无异于逃避联合国公约下的原有法律义务,在颠覆公约的原则和规定的同时,重新书写规则。
这产生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究竟应该如何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上述观察员人士表示,各国是否不分发展阶段都应遵守同样的义务来减排和提供融资,在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有截然不同的观点。
发达国家持赞同意见,而发展中国家坚持各国需按照历史责任和目前发展水平,承担不同义务。
在这一问题上,法国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关系研究院(IDDRI)气候项目主任托马斯·斯邦塞(ThomasSpencer)认为,谈判的重要原则是新的协议定义必须反映新的情况。
斯邦塞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新加坡 、墨西哥 、韩国等,现在还与非洲国家和地区处于同一个名单中,这是不可持续的。
又如新兴市场国家,人口多、经济体量大,但是在人均排放方面却低于发达国家。“比如,中国的人均排放量是9吨,与欧洲相同(美国是人均18吨)。”斯邦塞表示,在保留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基础之上,各国也希望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能在承诺上做得更多。
不过,斯邦塞也坦承,从政治角度而言,重新定义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国家是“不可能的”。
因此解决之法是,敦促各个国家按照自己能力作出承诺。
遭受抵制的资金路线图
斯邦塞的判断同波恩会议的谈判形势高度吻合:发达国家正在敦促发展中国家在减排贡献方面作出最大程度的承诺。
与此同时,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从能源制度转变所需要的经济和技术变革成本是非常昂贵的。
在资金方面,发达国家曾在墨西哥坎昆会议上承诺“在2020年前每年对全球气候基金注资1000亿美元”。
目前为绿色基金提供的首批融资已达93亿美元,其中法国提供了近10亿美元;然而,这仍是杯水车薪。发展中国家希望在巴黎能达成一个资金路线图,明确到2020年,1000亿美元资金将如何进入绿色基金。
在波恩会议上,发达国家仍在抵制这一路线图的构想。
斯邦塞认为,发达国家在巴黎会议上可能会有一些新的整体目标。“我们也希望,中国这样有能力的国家志愿出资。”
此外,技术转移问题也是“南北”争论的焦点。
目前发展中国家希望发达国家能够解除低碳技术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贸易壁垒,而发达国家则希望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商业方式来获取技术,不想在巴黎协议中提到任何有关知识产权问题。
一位法国外交部官员曾在巴黎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发达国家在巴黎会议期间,能够在资金问题上达成更远大目标,但也希望发展中国家作出贡献。
波恩会议进入尾声,同期在德国召开的七国集团会议已经先期落幕。德国总理默克尔将在七国会议中囊括一份“气候变化合作声明”看作是她此行的首要任务。
默克尔成功了:七国集团不仅承诺要维持全球升温在2℃之内的目标,还首次承诺在本世纪内,七国集团的经济要彻底“去碳化”。
这意味着到2100年,七国集团国家的碳排放将为零(这意味着,要么排放为零,要么排放的二氧化碳就在排放之后被捕捉储存)。七国集团还声明,将在2015年促使绿色气候基金开始运作。然而,这份声明在如何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方面,概念依旧模糊。
(责任编辑:DF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