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审计收官财政部“对账”银行贷款债务
或低于20万亿,风险可控。曾因统计口径不同,与银监会数据相差太大,未予公布
审计署对地方债规模公布并未如预期在10月底揭晓。
相比2010年底审计署公布的10万亿元,此前有机构预言地方债的规模已经超过20万亿元,且债务评级也较之前有下降趋势。
《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审计署对地方债审计工作已经结束,结果将择机公布。“目前从审计结果看,地方债规模并未如机构预测那么大,总体看债务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上述人士称。
事实上,对于地方债规模,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一直未有详细的数据公布。据悉,目前财政部正在对地方债务中银行贷款部分进行对账工作,并会同一些评级机构,比如穆迪进行债务评级测算,主要内容包括对目前地方债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规模进行核实。
此前,财政部发文要求各省财政厅、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财政局就地方政府欠银行的债务进行对账,并将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获得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并下发给各省财政厅、财政局进行对账。
重点关注2012年债务
地方债主要分为显性和隐性两部分,融资渠道有银行贷款和融资平台两种,财政部此次对账工作主要针对的是地方政府通过银行贷款举债的部分。
国家审计署报告显示,2012年底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已接近3.85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78.07%,以此计算,地方政府在银行贷款余额超过3万亿元。
“具体的工作主要是财政部预算司来操作,因为地方债形成最多是在2011~2012年期间,因此,对地方债务的银行贷款部分的对账内容,大部分截至时间也是在2012年底。”一位消息人士称。
审计署公布数据显示,从2011年审计的截至2010年的偿债年度分布看,2011~2012年按期应偿还41.66%的债务。从第二次审计来看,54%的债务是在2010年之前形成,将近一半的债务在2011~2012年间形成,其中2012年形成更多。
而2011~2012年的地方政府投资增速已在持续下滑。这表明发生了大量的借新还旧和贷款展期,尤其是2012年,风险在后延。这也成为财政部此次测算重点关注的一项内容。
上述人士表示,目前财政部金融司已经和穆迪评级机构在接洽,对地方债务中银行贷款部分做评级。“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评级机构正在商量对策,一旦结果公布,财政部会联合银监会、审计署等部门对债务做出处理。”
对此,民生证券研究院副院长管清友认为,目前出现最大的问题就是,地方政府支持的非正式担保的项目违约风险,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赛维、无锡尚德等光伏企业的信用风险事件。赛维等光伏企业既不是地方融资平台,也不是地方国有企业,但是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这些企业在税收、就业、GDP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也同样在地方政府的非正式担保范围之内。
在这种情况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公开表示,将健全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财政部也在6月底发文,要求各省财政厅、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财政局就地方政府欠银行的债务进行对账,财政部将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获得地方政府债务数据,并下发给各个省财政厅、财政局进行对账。
“通过各地财政部门和银行的对账,财政部能够确切掌握地方政府在银行贷款情况,并可以对债务的类别做出划分,确定哪些债务是地方政府作为融资主体举债,哪些债务由融资平台作为主体举债,从而对债务风险做到全面摸底。”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
债务风险可控?
其实对地方债务风险的测算,各机构纷纷公布自己的结果。
以财政部为例,2010年初,财政部就已开始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统计工作,当时财政部会同发改委、央行、银监会联合签发《融资平台债务清理核实情况表的通知》,部署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
测算结果主要有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和预算司提供,然而,由于口径不一样,财政部统计的数据跟银监会的差距较大,也因此,数据一直没有对外公布。
对于财政部上次测算规模,国家审计署网站曾撰文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口径滞后于债务形式多元化发展趋势,财政部对政府债务的统计仅仅是针对政府的直接债务和担保债务,对于BT(建设-移交模式)或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融资并没有定义,也未将发行信托产品和债券单独列出,造成政府对总的债务规模不够清楚,无法进行有效调控。
这似乎成为地方债规模难以计算的一个原因。
不过,在上述知情人士看来,此次对地方债规模的审计应该算是比较全面的一次。“审计署从上到下都很重视,加上领导本身是一个比较开放的人,能够吸取各方意见。目前看,地方债的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内。”
不过,这种观点并没有得到机构人士的认同。
银河证券首席顾问左晓蕾认为,2010年政府公布的数据是10.7万亿元,但是否包括县级政府和镇级政府则没有说明,有估计认为,基层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也以万亿计。2012年政府债务的“大幅恢复增长”,这两年大量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头换面以企业身份通过发行中票、短融、企业债等方式融资,有些甚至以信托或理财产品方式出现,构成大量缺乏监管的表外业务,由于不准确的数据,不透明的运作,很难对政府债务的风险有准确的评估。
左晓蕾认为债务风险,更大原因来源于银行机构,未来要想把地方债的风险控制在可调节范围内,需要银行机构问责制。
在她看来,在政府债务风险中,地方政府永远存在扩大融资拉动GDP增长的冲动,但是银行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为了利差收益的不合理增长盲目扩大信贷规模,不负责任给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政府平台违约造成银行坏账,应该被严厉问责,不能以政府信贷为借口逃避银行自身违规行为的责任,特别对那种为了掩盖前期信贷风险采取滚动贷款而加剧风险的行为,更要严格问责。
(责任编辑:DF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