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的消息,近日召开的国土资源部第17次部长办公会强调,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要梳理评估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办法》等。
国土资源部第17次部长办公会于11月21日召开,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精神,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决定,要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各地在中央统一监督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目前,中国的不动产登记分散在近10个部门。这种多头登记一方面增加交易成本,一方面也造成信息分散不宜查询、重复登记、数据不统一等问题,有违物权登记初衷。
国土资源部第17次部长办公会强调,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务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政策及要求,牢牢把握统一登记的大方向,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下一步,要着手建立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梳理评估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办法》等;制定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和数据库标准,整合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国家层面有关不动产登记衔接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强化对地方的督导和指导,确保地方按照中央统一要求尽快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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