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0日,华视传媒公司(“华视传媒”)(纳斯达克代码:VISN)与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分众传媒”)(纳斯达克代码:FMCN)宣布双方已签署股权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分众传媒将以每股3.979美元的价格(相当于每美国存托股(ADS)3.979美元),认购华视传媒新发行的1533万股普通股,认购总价约为6100万美元。收购完成后,分众传媒将持有华视传媒发行在外股份的约15%,此交易预计将于2011年1月初完成。
在交易之后,李利民实益拥有的实体Front Lead仍将为华视传媒的最大股东,持有华视传媒17.2%的发行在外股份。分众传媒将持有华视传媒发行在外股份的约15%,而JJ Media将持有华视传媒发行在外股份的1%。分众传媒、投资方和华视传媒还将签署股东协议,根据该协议,分众传媒有权在交易之后向华视传媒董事会提名一位董事。此外,分众传媒、投资方和华视传媒还将签署登记权协议,根据该协议,分众传媒和投资方将拥有某些登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