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经福建省政府同意,福建省经贸委发布了《福建省省级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财政将一次性拿出6亿元,设立省级创业投资资金。
根据《办法》,省级创投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对福建省种子型、创新型、成长型的未上市中小企业进行投资。首期创投资金规模为6亿元,由省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即省投资集团。
创投资金的投资对象为:在福建省注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子期、起步期、初创期的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