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宿迁市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了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为1亿元,主要用于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流向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以及成长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坚持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为原则,鼓励和促进社会各类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进入宿迁市创业投资领域。力争在3年内完成项目投资15个,培育3-5个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实现上市企业零突破。
引导基金以参股形式、跟进投资形式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在宿迁市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为有明确的投资领域、管理和运作规范且实收资本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首期出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承诺在登记注册后3年内总出资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投资企业提供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7年的创业引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