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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最快上半年出台 尺度引担忧

2015-3-11 7:56:04中国企业报 【字体:

    整个2014年,互联网金融行业都在期待监管意见的出台,直到日前召开的全国两会,监管时间表终于进入了倒计时,或者按照全国政协委员、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的说法,将会很快出台,并且应该是上半年。

    《中国企业报》记者对比去年的全国两会发现,虽然同是热点话题,但对互联网金融热议的方向已有改变,去年重在讨论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意义,今年已经在重点讨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而在监管上,去年两会还停留在呼吁监管的层面,今年则是纷纷就监管方案建言献策。

    监管进入倒计时

    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第一次占据两会的热点话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提及互联网金融,并肯定其对实体经济和金融改革的积极意义,相当于从中央层面奠定了互联网金融的正面形象。

    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也引起不少的争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在当年的议案中就指出,由于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隐患多以及法律地位不明确,且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对金融体系安全、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冲击,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互联网金融企业其实很希望得到监管,因为监管不仅能帮助建立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还能将它们从法律灰色地带中解救出来。遗憾的是,关于监管方案落地时间的说法先后出现多个版本,最终无一应验。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再次被热议,其中就包括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潘功胜等三名央行高管的发言。潘功胜还透露,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一个意见”,将会很快出台,并且应该是上半年。

    企业担心被误伤

    监管进入倒计时让互联网金融行业欣喜的同时,也不乏有些担忧。

    过去两年来,虽然没有具体的监管文件,央行高层一直在以公开讲话的方式释放可能的监管方案,包括2013年年底一次由银监会牵头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上,在场的央行负责人就为P2P划出了四条红线。

    彼时央行负责人强调:“应当在鼓励P2P网络借贷平台创新发展的同时,合理设定其业务边界,划出红线,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北京一家P2P平台负责人认为,央行给出的这四条红线无可非议,但是实质操作起来存在一些困难,例如资金池方面,对于什么是资金池缺乏明确定义,资金在借贷双方交易必须从平台上流通,就有了资金池的嫌疑,如果一棒子打死,肯定会误伤一大批。

    此外,央行叫停某些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引发业界担忧。

    去年3月,央行紧急发文点名并叫停支付宝和腾讯公司的虚拟信用卡产品和二维码支付功能,虽然当时双方一再强调是“暂停”,将近一年的时间过去了,后续放行的文件始终没有下文,相关企业担心,虚拟信用卡产品可能被“无限期”叫停。

    基于这种担忧,北京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性公司的负责人曾表示,互联网金融处于刚刚发展阶段,过早地进行监管,用条条框框规范这个行业,可能会阻碍它的创新,因此不建议对互联网行业进行监管。

    适度、审慎成共识

    鉴于企业担忧的问题,在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的议案和提案中,适度监管、审慎监管、分级监管、避免一刀切等字眼频频出现。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在接受采访时说,希望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办法尽早出台。互联网金融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在一个审慎监管的框架下来运行,促进它规范发展,保护消费者利益。

    央行副行长易纲则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关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提案,有关部门正在反复研究,“出台政策既要拿捏把握度,又要促进发展,要适度监管”。

    不仅仅是整体的监管尺度,委员和代表还就具体的监管细节给出了意见。

    民建中央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献出十条建议,其中就提出要将构建中国互联网金融体系和秩序建设作为一项国家战略经营,构建多层次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招商银行前行长、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给出了诸多落实到“细则”的监管措施建议,涉及P2P平台的股东、风险备用金等诸多环节,并且提出要明确退出规则。

    退出机制一直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空白中的空白,之前曾有P2P网贷企业负责人感慨,目前P2P网贷的退出无一不是悲剧,要么是因为欺诈、跑路,最后身陷囹圄;要么是资金链断裂,倾家荡产,建立一个完善的行业退出机制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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