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east
财经 | 宏观 | 国内 | 国外  投资 | 风投 | 天使 | 私募 | 产业 | 并购 | 投行  证券 | 金融资本 |  创 业 板 
商机 | 公司 | 产品 | 供求  学院 | 创业 | 管理 | 连锁 | 投行 | 理财 | 贷款  机构 | 投资机构 |  外商投资 
服务 | 展会 | 招聘 | 名录  市场 | 项目 | 投资 | 专利 | 技术 | 产权 | 连锁  互动 | 创业社区 |  有问必答 
您当前位置:中国创业投资网 >> 新闻频道 >> 投资资讯 >> 私募投资 >> 浏览文章

证监会堵漏“PE腐败” 完全式信息披露严查突击入股

2012-3-14 21:17:28北京商报 【字体:

    针对PE(私募股权投资)腐败,证监会再出新招。近日多位保荐机构负责人表示,监管层对IPO前一年内入股的PE机构,将在终极追溯的核查背景下,再进行“完全式”信息披露及“适格性”(即合适的资格)的核查。

    对此,投中集团高级分析师冯坡向记者表示:“监管层最新出台的措施对于一些专业化的VC/PE机构来讲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核查能够遏制PE腐败的现象,将会使市场化的PE机构面临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了解,此次证监会规定的“完全式”信息披露主要包括PE基金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投资项目列表等,也包括追溯核查的GP(普通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中法人、自然人的背景简历、财务状况等。在此基础上,监管层要求对上述情况的PE进行最严厉的“适格性”核查,尤其对于“是否具备投资发行人的资格、注册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额是否远高于投资于发行人的资金额、认购发行人增资仅为其投资项目之一”等。此外,公务员、银行人员、中介人员及亲属等四类人成为监控的主要对象,证监会施政导向明显趋严。

    早前有投行人士表示,在核查PE投资人时,常会发现很多公务员及其亲属是最终出资人,这些事件被曝光后对上市进程造成恶劣影响。又如许多出资人是老年人,投资千万元在PE基金里,这里是否存在代持很难说清。之前发生的江阴某银行行长夫人“入股门”与江苏丰东涉嫌保荐人“代持门”等均引起监管层高度关注,虽然目前尚未出现因“PE腐败”遭受行政处罚的案例,但愈发严厉的监管趋向已然明了。

    冯坡指出,突击入股只是一个时间上的说法,具体应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市场化的行为;另一种情况就是所谓的PE腐败。一些利益相关人在企业本身并不需要他们的情况下去投这家企业。新出的政策其实打击的就是PE腐败。当然,新政也会带来一些麻烦的地方,比如企业募资时就需要对LP方面的投资人做非常彻底的审查,这将加大募资成本。

    也有分析人士表示出担心,认为加大核查力度有可能会限制PE基金的资金来源。对此,冯坡反驳道:“就纯市场化的PE基金而言,资金来源主要是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民营企业,以及富有的个人。目前证监会主要监测的几种人并不在这范围之内,因此从资金来源上对PE基金不会有很大影响。”



    网友评论:

    • 阅读排行
    • 本日
    • 本周
    • 本月
    关于我们 | 免责条款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帮助中心 | 会员登陆 | 友情链接 | 订阅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