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争取托管大型基金的目的是,基金托管业务不仅能增加在PE股权投资基金托管的市场份额,还将为银行带去巨大的综合效益,如存款、中间业务收入等。
除募集资金的服务费及托管费之外,一些银行后续往往还约定,需要分享PE本身的收益,即在PE基金收取的日常管理费中分掉一部分,往往是总额的1%,在PE获取的超额投资收益中再分走20%。
但这么好的生意也并非银行想开展即能立即开展,银行需要通过和监管部门的长期沟通才能够推出投资人的推介服务。
“通常能开展与PE合作的相关业务的银行都是和政府或监管部门关系比较好的银行,它们主要是以管理方和监督方身份出现,因为PE合作的相关业务涉及银行资金和高端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经营债权,不适合进入风险大的项目。”一名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
不过在PE募资领域,银行也并非一家独大。“由于从银行募集资金的成本在同行内较高,一些PE会转而投向第三方理财机构。”PE人士说道。近两年第三方理财机构发展迅猛,高净值客户资源得到不断积累,并且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募资能力不逊于银行,加上募资成本低于银行,PE便把合作的绣球抛向了它们。而它们的成绩也颇有说服力,今年,诺亚财富就为达晨创投恒泰基金募集了近24亿元。
“然而就目前国内情况而言,最好的LP肯定还是政府和国企。”上述人士补充道。
选择权贷款、银信合作产品
银行曲线分享股权投资收益
银行如果不是只想收取和PE合作的中间服务费的话,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和PE分享股权投资收益,通过业务创新,使得银行传统业务延伸至股权投资领域。
例如,选择权贷款。顾名思义,选择权贷款结构即为“贷款+选择权”。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能直接持有非企业的股权。为了实现获取股权溢价收益的目的,银行牵头与商业投资机构合作组建财团,以“债权+股权”的形式为借款人提供融资服务。
绕过相关监管,银行的这项投行业务为其实现了获取股权溢价收益的目的。银行对客户提供授信支持的同时,银行和借款方达成协议,借款方的企业或股东赋予银行一项选择权,银行指定的其他投资人可以在约定的未来一段时间内,以约定价格受让该企业约定数量股权,或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获得目标企业相应股权。随着企业上市、业绩增长,在约定的时间到期后,由银行跟投资者行使该项权利,以约定的比例分享其所持股权增值的溢价。
此外,银信合作的私募投资挂钩的理财产品也是一条途径。此类产品主要是由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作为单一委托人把资金交给信托公司打理,信托公司将募集资金向项目公司进行股权以及债权的投资,并通过未来股权或者债权退出来实现收益。银行除了最后获取收益外,还同时可以获得股权投资财务顾问等方面的中间收入。
不过,信托公司投资的未上市公司在未来上市时,证监会对信托公司的股东身份并不认可,信托资金投资到上市关键时刻必须转让股权,影响股权投资收益。
因此有的银行为了避免上述问题,进一步改善私募股权投资产品,采用了信托公司和私募基金成立有限合伙制企业的模式,信托公司是LP,由银行等相关方面选取的私募基金充当GP。
交行今年就推出过该类产品,首批产品期限为5年,看好的是未来创业板的上市机会,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消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