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收费是中国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特色。恒天财富对财新《新世纪[17.18-0.58%股吧研报]》记者说:“每家第三方理财机构的具体盈利模式不一样,但是一般都是从上游收费,而国外则是从下游客户收费,目前国内客户还无法接受设计理财方案按小时收费的模式。”
但是向上游收费的模式会引发道德风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过程中更愿意销售那些高提成的产品,这类产品往往风险较高,出于佣金考虑,销售人员有可能倾向于隐瞒某些产品风险。而从下游收费则使得第三方理财机构与投资人利益更为一致,评价产品的标准更为客观。
应松对财新《新世纪》记者说:“这个问题我们也很重视,目前诺亚财富销售的产品都是经过风险控制部门层层把关选出来的,更为重要的是,不管销售什么产品,提成比例是统一的,提成的依据是销售额。”
业内人士透露,目前第三方理财机构给员工的销售提成比例最高为千分之六,这部分是推介费用收益扣除税收后的部分,一些客户资源较多的第三方理财销售人员年收入能达到30万元到50万元。
监管真空下的风险
接近银监会的相关人士表示,监管层目前已经关注到了第三方理财机构所开展的业务模式,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
“这几年应该都不会出台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监管,因为他们什么产品都可以推销——信托、银行产品、PE、黄金、公募基金、保险等,不同产品对应不同的监管部门。”一位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人士说,“其实有监管更好,可以让我们从灰色地带走出来,省得我们每天提心吊胆。”
上述人士说:“现在对理财产品的监管主要是对上游产品供应商,比如是否把产品销售给了适当性客户,产品供应商会把关。信托公司有客户信息,是否符合产品销售要求,信托公司自己要审核,我们只起到介绍作用。至于一旦产品到期发生不能兑付的问题,承担信托责任的也是信托公司,不是第三方理财机构。”
不过这位人士也坦承,“虽然承担风险的是信托公司,但一旦发生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况,我们的牌子就砸了,现在大的第三方理财机构都会尽量避免这种情况,我们的客户都是资金量大的高净值客户,不是随便能开罪的。”
由于第三方理财机构销售的产品线比较长,涉及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发改委等多个部委,加之第三方理财机构所占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还比较小,因此短期内由几部委联合出台监管规范的可能性并不大。
不过,各个部委对其监管范围内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都有相对严格的规定,比如公募基金的销售,即便是独立的第三方销售机构也要求专业准入门槛,除了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外,还要求自然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都必须具有较长的金融行业经历,避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此外,还要求销售机构具备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在法律层面,明确了所有在途的销售结算资金的性质都属于信托资金,独立于销售机构,确保了投资者资金的安全性;明确了未来销售机构的注册登记应当通过证监会指定的技术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和备份,确保了交易数据的安全性。
在国外,对第三方理财业务基本是通过法律法规来监管。美国市场上有近60%的金融产品是通过第三方理财销售给客户,美国虽然没有专门针对第三方理财公司的法律,但是对金融行业有诸多法律来控制风险。澳大利亚则通过专门立法,将金融产品销售咨询服务纳入澳大利亚公司法。
今年8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实现合规销售,充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同样,保险产品的销售也有着各种严格的限制。
“第三方理财机构就类似第三方支付机构,虽然目前没有监管,但是早晚会有的,不会因为监管分散就无人监管。”前述业内人士认为。
对投资者而言,没有监管的第三方理财机构,人员缺乏强制持续业务培训和考核,很难提供客观、中立、理性的理财服务。国外第三方理财机构通过监管,为投资者提供财富管理的同时进行理财规划咨询,辅之以国外教育中对投资理财知识的重视,投资者能较为充分地理解理财产品的投资机制和风险点。
目前,第三方理财机构面临洗牌格局。一些小的理财机构因为难以拿到好的产品被市场淘汰。“银行仍旧是主要渠道,没有货源的第三方理财机构肯定活不下去。”一位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人士表示,“过去销售最多的信托产品数量不断下降,对于PE产品、另类投资品甚至基金、保险、黄金等都还在摸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