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制度应该改进,在这一点上,从管理层到机构再到市场,都是达成共识的。但究竟如何改进,要不要打破审核制,有没有必要改成注册制,各方的争议还是比较大的。
继抛出“IPO不审行不行”的提问后,郭树清在证监会内部开始有了实际行动。近期,证监会决定对发行部、创业板部、上市部、机构部、基金等9个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部门,其任处级职务5年以上的干部,将与没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对调式轮岗。干部轮岗,这种制度在企业和机关部门中都不是新鲜事,但证监会的这次人事“内部重组”却赢得市场的极度关注,最关键的就是“IPO审核关”。
说起IPO,大部分人都会联想起坊间传闻的各种“跑会潜规则”,相关保荐机构和计划上市的公司,明里暗里派出“驻京公关”四处活动。2004年证监会副处级官员王小石获刑,正因为他的牵线搭桥,使凤竹纺织“顺利”过会。从当时的庭审情况看,凤竹纺织为闯关IPO,通过其承销商东北证券找到王小石,要求后者帮忙向证监会相关人员疏通关系,以促成公司尽快通过审核,完成上市。
姑且不论那时的凤竹纺织是否真正具备上市的条件,仅从其主动花钱疏通上市进程的行为看,不免让人猜想,这是个案还是普遍流行的“潜规则”?从各家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看,即使是规模一般的中小企业,上市发行的费用都高达三五千万元,这其中究竟几成是真正支付给券商投行的正常保荐费用,又有几成是不明不白的“公关”费用?这些账外人是算不清的,但市场有理由质疑,现行的IPO审核制度中,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和发审委委员们存在很多权力寻租的机会。而现在,这些掌握实权的部门负责人将被实行轮岗,如果原先真有“黑色利益链”存在,那么肯定有人要夜不能寐了;如果不存在,也可以淡化实权部门负责人个人偏好对IPO审核程序的影响。
IPO是不是要从审核制转向注册制,当然各方都有坚持的理由,但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在审核制下,如果能够按照白纸黑字的上市标准,符合条件的就上,减少监管者的主观判断,也不失为符合当前市场发展状况的一条出路。“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市场最不希望看到的是这种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