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肥料登记注册(国外肥料生产企业可由其在中国设的办事处或委托的代理机构作为申请者。先在中国农业部完成临时登记后,再进行正式登记。) 二、办事条件: 1.企业基本材料 (1)工商注册证明文件。 ①企业注册证书; ②肥料管理机构批准的生产、销售证明; ③肥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④在其他国家登记使用情况。 上述证明文件必须先在企业所在国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再经中国驻企业所在国使馆确认。 (2)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资料。 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生产规模、设计规模等。 (3)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资料。 . ①产品类型、名称、技术来源、主要有效成分; ②产品剂型、可溶性、稳定性、质量保证期; ③适用作物范围以及对作物产量、质量、环境生态的影响; ④生产基本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4)商标注册证明。 (5)无知识产权争议的声明。 2.产品执行标准(肥料的理化性状、质量控制指标和检验方法;企业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产品质量保证证明。) 3.产品标签样式(包括标识、使用说明书) 4.肥料效应小区试验资料(在生产国本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的肥效试验结果报告。) 5.肥料样品(非微生物肥料样品数量为检验用量的5倍) 三、注册流程: 1.在中国境内进行肥效试验 2.对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3.对样品进行毒性实验 4.整理完善注册材料 5.申请人向中国农业部申请肥料登记 6.取得登记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