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局和电管局为指导单位,电信研究院与部信息中心在北京联合发布2012年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及增值电信业务发展白皮书。百家企业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118亿元,占全行业比重达26%;利润率15%,比行业平均水平高七个百分点。
本届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前百家企业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对行业发展支撑作用明显。本届百家企业共实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约700亿元,以不到全行业(增值电信业)0.5%的数量比重,创造了全行业40%以上的收入和20%左右的利润及税收,在行业中发挥了显着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二是经济效益水平领先。百家企业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118亿元,占全行业比重达26%;利润率15%,比行业平均水平高七个百分点。其中,利润总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有30家;利润率超过10%的企业有68家,超过5%的企业有83家。
三是对社会发展贡献逐步增强。本届百家企业实现税金总额29亿元,从业人员5.6万人,占全行业比重分别达到22.0%和8.0%。同时,百家企业积极推动互联网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促进了相关传统产业的发展,如淘宝网日均包裹量近800万件,占全国快递总量的60%左右;百度搜索推广服务带动了每年约300亿元的中小企业经济活动量。此外,腾讯、百度、新浪等企业作为互联网行业信用AAA级企业,为营造和维护互联网行业诚信健康的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的表率作用。
据悉,本届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前百家企业是以2011年部增值企业年检数据和2011年通信业统计年报数据为基础,以在我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持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2011年度未亏损、以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为主且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的企业为标准,根据其规模、效益、结构及贡献等指标综合统计发布。
2012年互联网信息服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