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专访巨鲸CEO陈戈实录:
腾讯科技:谷歌中国曾经的本地化产品样板谷歌音乐搜索服务已被关停,结束了其四年的在华运营历史。作为谷歌音乐曾经的合作伙伴,您和巨鲸现在过得怎么样?
陈戈:我们现在还在讨论怎么转型。我们考虑的思路的方向是转型B2B模式,怎么和微信等平台类公司变成合作伙伴关系,巨鲸变成附在这些平台上的服务商,就像很多应用依附在Facebook上成长一样,巨鲸要做的是聚焦在很细分的领域,形成共同的生态链,共同繁荣。
腾讯科技:听说谷歌将音乐搜索服务停掉以后,您一度想把巨鲸网站给关掉?
陈戈:那是曾经的想法,巨鲸现在现金比较少,要控制成本,巨鲸人员缩减到不能再缩减阶段。我们还有一定广告收入。当然,巨鲸也在求变,必须要转型,像这样拖下去不是个办法。
如果还是这种B2C的数字音乐下载视听模式,肯定我们的机会已经不那么好了。之前与谷歌合作是血缘合作,深度合作。巨鲸肯定要做独立的B2C数字音乐平台,不过,现在我个人觉得这个机会已经失去,所以巨鲸必须要转型。
腾讯科技:说起来谷歌停止音乐搜索服务后,我跟小米总裁林斌聊过,他感到很可惜,说如果没有谷歌退出中国,音乐正版化这个事情很可能干成,林斌当初在谷歌主要负责音乐,不过,他也很惊讶,为何谷歌音乐搜索服务会延续到今天。
陈戈:没有谷歌退出中国这个事,音乐正版化肯定做成。谷歌音乐搜索服务2009年3月30号上线,4月份平均每天300万下载视听,5月份每天是400万,6月份 500万,每个月单天平均增100万。到2009年12月,每天是900-950万下载,一个月是2.5亿到3亿量级。
2009年9月底谷歌音乐搜索开始卖品牌广告,当时谷歌DoubleClick上线,我们是第一个用DoubleClick的,从2009年的10月底到2010年10月,按照这个惯性大概我们有一千万人民币的广告营收。其中800万是品牌展示CPM,这是很可怕的事情。
因为所有音乐网站营收很多来自游戏联运或者广告联盟。巨鲸和谷歌是一个客户一个客户谈媒体广告、CPM展示广告。当时CPC计费,巨鲸2009年12月已经分到50万人民币。基本可以这么说,如果谷歌没有退出中国,数字音乐领域现在第一阵营一定是我们和腾讯。
因为正版非常重要,品牌非常重要,音乐平台非常重要。这就是历史机遇,百度MP3虽然厉害,但百度直到去年5月份才推出百度ting!。实际上,梁康妮(前百度音乐事业部总经理)是2008年就去了百度,谈判艰难的进行了大概三年。
腾讯科技:从谷歌退出中国到现在关闭音乐搜索服务,这中间存在很长时间,这期间巨鲸其实可以干很多事情,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们现在多少人?
陈戈:巨鲸现在不到20个人,不过我们一直没有很多人,高峰时候也就50个人,我们7年了,总投资1500万美金,平均每一年也就200万美金,有一半是支付唱片公司的版权费,所以过去七年我们总共运营资金是差不多700多万美金,每个月60万人民币。
就跟林斌讲的,就是坚持到现在。当然了,我觉得谷歌从2010年初退出,到2010年7月份拿到ICP牌照,大家都觉得这会是暂时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正如任何灾难来临时,大家总是觉得它很快就会过去,然后就恢复正常。
到了2010年7月份谷歌拿到ICP牌照,大家就会寄希望说,也许谁会回心转意呢。就跟任何一场失败婚姻一样,离婚前大家总要做出各种努力,你会抱着一种期望,因为你想,你结婚了,还有了孩子,毕竟有共同财产,它是个血缘体,不是一夜情或拍散拖的关系。
那一段时间,你会不遗余力的去争取,因为你还抱着希望,这肯定是有一个惯性,它不可能说停就停。同时来讲,我们也跟一些投资机构在谈,当然谈了一个又一个后,大家就会回到一个问题,谷歌是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的,谷歌将来会怎么样,因为谷歌毕竟是我们的第一大股东,而且还是优先股股东,这让我们融资过程也比较难受。
当然这里头,最糟糕的还是谷歌没有同意我们来卖广告,不给我们这个权利,同时谷歌自己人马都在乱,因为当时说要撤,谁先撤呢,商务、BD、广告,可能只留下研发在中国。所以你想,卖广告的人谁还有心思在卖,都纷纷找出路。
那段时间谷歌管理处于混乱状态,我说的混乱这是我给杨文洛(谷歌中国工程研究总经理)邮件里面我用的原词,我没在谷歌背后说坏话,因为谷歌还是我的股东,只是很客观的说这个事情,谷歌毕竟是巨鲸的投资人,这个公司这么大一部分属于你的财产,甚至比我都要多。
正常情况之下对巨鲸的关爱,咱们不用说关爱,就是正常合作和支持都应该是反应迅速,决策有效率。创业公司最怕的就是拖。拖不起,因为你24岁你嫁人了,到30岁说要离婚,还有俩孩子。无论怎么样,都要很好的要处理这些东西。
腾讯科技:现在谷歌把音乐搜索业务给停了,但谷歌还是你们股东。实际上钱是没撤出去,谷歌也不在乎了?
陈戈:谷歌在不在乎我们不知道。这个事情来讲谷歌在乎不在乎,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我们还得往前走,力所能及的寻找到一个更细分的市场,做能够用的上以前所积累的资源。
腾讯科技:您之前提及到巨鲸转型,从B2C转型到B2B,问题是如何转呢?
陈戈:过去这些年需要我们做版权服务的要求、诉求非常多。其实国外很多公司也说在中国需要有人帮他们来打理版权授权,像四大唱片公司都是自己做,他们有这个钱能做的起,但是更多的唱片公司和版权所有者不会在中国开一个分公司,雇些人专门做版权的授权。所以我们可能在考虑,也许可能在版权集中和集合上做一些工作。
我们暂时来讲,再大规模做B2C平台不现实,可能应该往B2B的方向。B2B的方向也可做一些社区类产品。比如说数字背景音乐,只不过原来的授权体系是你授权给麦当劳、肯德基某家店,现在变成某一个店的老板。
店老板自己听无所谓,我们事先已把权利都清好,比如他是这家咖啡店的老板,那家咖啡店的老板通过微信给他推荐一些音乐,这音乐不错,适合咱们咖啡馆办,它后面有一个公播权。
你通过手机用微信听,属于个人行为,那就是属于在QQ音乐范畴内,但听听还不错,你不能下载。你要用于公播,你一个月就付个10块钱,或者5块钱,这个playlist,这个节目就是5块钱,这个我觉得是有可能。
只是做很多事情,你还没有离婚之前,就在外面拍拖,或者再找,这显得不太对。但现在来讲已经比较清晰,找我们要合作的公司还是挺多。但这些合作本身原来很多是我们不考虑的,因为我们原来一门心思是奔B2C的平台。
腾讯科技:不管是从百度MP3搜索还是从谷歌音乐搜索来看,用户搜音乐需求在下降,好多人直接在线播放。我就经常听QQ音乐,也不需要下载。好多人在酷我、酷狗直接听就行了,是不是通过搜索搜歌的时代已经结束?
陈戈:其实无论门户模式还是搜索模式都属于传统模式,产品形态还是客户端播放器形态,都是PC互联网时代的产品。他们终究会被淘汰,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就跟现有的PC上的谷歌搜索和百度搜索,你放在手机上不一定合适。
音乐也是一样,音乐肯定在产品形态也会发生这样的转型。所以传统的让用户去找音乐,和让用户去搜音乐也好,还是让音乐用一个客户端,无论是现在巨鲸做的这些形态,还是像国外潘多拉和Spotify这些都会很快结束,都会终将过去。
腾讯科技:Spotify 看起来发展得很好,李嘉诚巨资投资Spotify。有说法是Spotify对免费用户使用时间限制,一个月只能听10小时的音乐,而不是以前所允许20小时,他们将多只能播放特定曲目5次。此前曲目播放的次数不限,Spotify还提供了一些订阅费,您怎么看?
陈戈:Spotify 无法盈利,乏善可乘,你很难说Spotify是个IT公司或互联网公司,硅谷不认为它是互联网公司,它是一个P2P软件,是客户端。像12年前 Napster,Shawn Fanning、Sean Parker成立了Napster,但因为盗版最终Napster失败了。
12 年之后Sean Parker又投资Spotify,同时也是Facebook的创始团队,你看到Spotify 是 Napster 愿景的实现,就是正版的Napster。Spotify从技术上比12年前的Napster有什么进步?如果你去问Sean Parker这个问题,Sean Parker会说没什么进步。
因为12年前Napster就是P2P分享音乐,请问Spotify今年还有什么比Napster更多的呢?所以呢,iTunes模式是一个贸易公司的模式,我从唱片公司能给你拿来东西,然后我卖出去。所以从本质上来讲的话,它跟微信,它跟微博,它跟Twitter、Facebook等所有这些产品都不一样。所以的话,它还是属于传统PC Web时代的产品。
腾讯科技:有很多音乐人和因为网站说国内数字音乐收费时代很快到来,您是最早正版音乐收费的尝试者,但看起来效果不是很好。您觉得现在数字音乐收费到来了吗?
陈戈:巨鲸从成立到2008年都是收费模式,都是iTunes模式和包月模式,一块钱一首,十块钱包月。跟谷歌合作以后,2008年开始做免费广告模式,就是互联网模式,先聚集用户,然后卖一些广告,等到用户群大到一定程度时,再创新新的增值服务,整个新的增值服务可能是用户愿意付钱,并且能够支付的起。
一开始收费尝试很糟,最多时候一天有一千多个付费下载。一千多块钱的营收,这跟投入可能不成比例。因为你为了服务这个用户可能成本是十块,收回来的钱有瓶颈。当然最核心的是说谁都可以做盗版音乐。当时盗版音乐很多,跟其他领域不一样。比如说做即时通讯,那个时间QQ规模做上去也就上去了,市场肯定有前三名,很干净很单纯。
但音乐不是这样,音乐有上中下游,需要三方配合,三方都要认同商业模式,都要认同产品体验。但是下游C所需要的用户体验,上中游可能不同。上游和中游可能愿意做的商业模式,下游C不买单,这是一个市场问题,不是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腾讯科技:也就说现在数字音乐收费的社会大环境还不成熟?
陈戈:不是不成熟而是用户为什么而买单,如果单纯的将免费改成收费,这是很难的事情。这不是腾讯,百度,谷歌,亚马逊,某一家能改变的事情,甚至这几家加起来都改变不了。
为什么?原来可能在Napster时代,可能Shawn Fanning、Sean Parker需要请15个工程师,做出像Napster的产品,现在只需要3个工程师,两个礼拜做一个音乐应用,然后以免费的策略,迅速把你的用户给拽住。现在的速度是什么速度,微信多长时间到了两个亿用户,移动互联网的战争是以天计的,谁敢大意。千万不能再犯微软的错误,诺基亚的错误,很骄傲。
垄断了市场以后就可以收费吗,谷歌搜索垄断了以后收费了吗?没有。这就是互联网的模式和特性,你怎么可以把一个互联网公司模式非要变成贸易公司的模式。潘多拉估值20亿美金,那是给它面子,因为它是唯一的一个上市的数字音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