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广泛应用于网络游戏经营服务中。然而浙江温州的一家****游戏网站,通过私下操控“银子商”交易网络虚拟货币,竟然将网站变身成为公开赌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非法获利7.56亿元,游戏运营商、“银子商”、“职业网络赌徒”形成了获利惊人的利益链条。
在线参与人数日均超两千
敲敲键盘产生的虚拟货币,能源源不断被兑换成现金?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然而,温州警方日前查处的正规网站涉嫌开办网络赌场的案件显示,瓯乐****网站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用此形式获利达7.56亿元,涉案资金约28亿元。
据介绍,2009年10月15日,温州瑞安人金海威和沈义投资注册成立了瑞安市日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一款叫瓯乐****的网络游戏,玩家在该款游戏中通过牌九、麻将、扑克等手段互相之间进行对赌,对赌筹码为游戏内的虚拟货币“乐豆”。
为吸引赌博人员利用网站虚拟货币“乐豆”实现网络赌博,金海威、沈义等人暗中指使公司技术人员,通过制作计算机程序修改网站后台数据方式,大量制造虚拟货币“乐豆”提供给“网络银子商”虞某、黄某,由二人以每1000万“乐豆”兑换人民币500元至600元不等价格出售给其他虚拟货币贩卖者或玩家。
为稳定并抬高虚拟货币的游戏外交易价格,实现赌博人员能够将赢取的虚拟货币乐豆兑换回人民币,该网站还指使“银子商”通过互联网24小时轮流值班回收“乐豆”。此外,该团伙还在游戏中设计机器人程序、注册机器人账号并充入大量虚拟货币乐豆,在游戏中自动上线坐庄和游戏内的赌博人员进行对赌,以吸引人气,消耗、回收赌博人员的虚拟货币。
“最多的一天,网站获利1000多万元。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有些害怕了!”金海威这样对警方交代。
“正常的游戏网站,它只发行虚拟货币,让玩家利用虚拟货币进行娱乐;一旦它回收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可以跟人民币自由兑换,变成了筹码,就涉嫌开设赌场犯罪。”温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钱宇告诉记者。
“与传统的赌场相比,赌博网站参与人员数量多,范围广,参赌人员只要有能上网的电脑就可以参与,更加便捷。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情况,仅瓯乐游戏网站的注册人员达到88万,日均在线参与人员超过2000人。由于利用虚拟货币作为赌注,参与者在赌博过程中往往忽视了其中的货币价值。”据警方调查,有一名参赌者竟然输掉了1500万元巨款。
网络赌博仅现冰山一角
“这起网络赌博案仅仅是冰山一角,全国还有一些网站在从事类似的网络赌博活动,大肆敛财。”温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记者注意到,虽然在一些全国知名的网络游戏平台上,运营商往往在虚拟财富服务条款中明确注明:严禁利用积分、虚拟货币进行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买卖游戏虚拟货币,其官网也没有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逆向兑换的服务。但是游戏平台上活跃一大批“银子商”——从事虚拟货币买卖交易的人。由于交易的数额巨大,“银子商”从中赚取的差价相当可观。
而在一些小的游戏网站,虚拟币兑换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类游戏网站如果不开设对赌游戏,不能双向兑换很难赚钱。”在杭州经营多家网吧的金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还有许多网站开设了“牛牛”、“五张”等对赌类游戏项目,“生意”十分火爆。“赌得很大,有时一场游戏下来输赢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人民币!”
记者登录一些游戏网站,发现这些游戏网站均设置了对赌类的网络游戏,设置了虚拟货币的兑换价格,玩家可以通过网站的QQ客服直接兑换虚拟货币。
“‘银子商’利用差价获取暴利,而游戏运营商则借此吸引到更多的玩家,卖出更多的虚拟货币。在这样的‘合作模式’下,你能指望运营商自身来制止虚拟货币的非法交易?”网警部门专家表示。
虚拟货币管理亟待加强
“我的公司获得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获准经营网络游戏产品,自行发行游戏虚拟货币后,就没有什么管理部门来公司检查过。公司上报给文化部门的虚拟货币发行数据都是凭空捏造出来的。”瓯乐网站负责人金海威告诉警方。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游戏运营商发行虚拟货币的种类、价格、总量需按照规定报送注册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但是在现实中,文化管理部门在发出许可证后,缺乏必要的后续管理手段。对运营商提供的数据无法进行查证,更谈不上有效的管理了。
游戏网站涉赌问题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类网络游戏专项核查工作,其中,特别对****类网络游戏的虚拟货币报送、服务费结算方式等运营情况予以重点核查。
“在原来的网络****游戏中,往往是以积分升级的模式体现输赢。现在大多数游戏网站已经改为对赌虚拟游戏货币。”温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钱宇建议,文化管理部门在审核游戏网站时,应对有赌博功能的项目取消虚拟币交易,同时加强对虚拟币发行数量和运作模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