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场外市场脚步的临近令地方场外市场的存在性渐趋明朗。6月15日,证监会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明确了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即股东人数超
在《办法》中,证监会界定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义,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一是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司;二是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的公司。
业内人士认为,《办法》为证监会即将推出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做了铺垫,也意味着股东人数少于200人的公司在地方性场外市场挂牌的合法性得以明确。
“今年春节前夕,证监会郭树清主席在天津股权交易所考察,对天津股权交易所的发展是给予肯定态度的。”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未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地方性和区域性场外市场是有其存在合理性和发展空间的,“主板和中小板是一板,创业板是二板,全国性场外市场是三板,而地区性场外市场应作为‘四板’来存在。”
事实上,在全国性场外市场真正鸣锣开板之前,各地方性场外市场都在加快速度、发力增加新挂牌企业的数量。以天津股权交易所为例,今年6月初,有包括福建好来屋食品在内的6家企业挂牌,月底还将有10家企业挂牌,天津股权交易所总裁钟冠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该所挂牌企业数量将新增100家,也意味着挂牌总数将在今年超过250家——这个速度已经超过了目前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速度。
不过,按照此前监管层的表态,未来全国性场外市场将不设财务门槛、引入做市商制度以及可能通过转板至主板创业板等,这都是未来新三板的“吸引力”所在。这也对身份明朗化以后地方性场外市场提出了另一个难题:未来地方性场外市场还能否吸引企业挂牌?
某位在新三板从事保荐业务的券商人士认为,按照监管层此前的表态,新三板的扩容是将从全国高新技术园区开始,然后再扩展到全国市场,但这个过渡期有多长,意即扩容速度有多快、门槛有多高,因还未进入实操阶段,这些问题都还不明确。
一个显见的事实时,目前全国88个高新园区注册的企业上万家,“再快也要两三年”。此外,按照原来新三板的发展思路,监管层更偏向于“两高六新”(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 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的企业,这意味着大量类似于福建好来屋食品这类的有股份转让需求的传统行业企业需要有类似天津股权交易所这类地方性场外市场的挂牌通道。
某位在天津股权交易所从事保荐业务的PE人士认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应是一个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同时进行的过程,最终进行统一的联网。该人士同时表示,由于全国性场外市场还未推出,未来扩容速度、券商参与情况、企业估值情况等等都不确定,因此也会继续考虑把企业推到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