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立案调查136起
据统计,1至6月证监会共受理案件线索369条,新启动初步调查180起,同比增长15%;新增立案调查136起,同比增长46%;新增涉外协查案件73起,同比增长30%,其中沪港通开通以来新增市场监察信息交换17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2起,累计对138名涉案当事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冻结涉案资金和收缴罚没款分别达3.8亿元和1.29亿元人民币。
张晓军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稽查执法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变化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新趋势,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从上半年情况看,稽查执法工作围绕全面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持续保持打击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新型操纵市场行为、切实加大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打击力度、集中打击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行为、专门查处市场机构经营和中介执业违法行为、集中打击新三板市场易发多发违法违规、加大对大股东违规减持类案件执法力度、加大执法信息发布力度等九个方面展开。
证监会全面拓展了案件线索来源,执法线索来源更加广泛:沪深证券交易所上报异常交易类线索253条,占全部线索数量的69%;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案件线索54条;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期货交易所、舆情监控、投诉、举报、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渠道新增加线索42条;其他部委转交等渠道20条。
持续严打内幕交易
同时,证监会持续保持打击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1至6月新增内幕交易类案件144起,占全部新增案件总数的46%,新增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41起,占全部新增案件总数的13%。从上半年查处案件看,内幕交易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体现出主体多元化、行为隐蔽化、案件复杂化的特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类案件涉案主体已出现由公募基金向证券公司、托管机构蔓延的趋势,涉案金额也屡创新高。未来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类案件仍将是证监会执法工作的打击与防控的重点。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扩大与完善,市场操纵类案件呈现出手法多样、隐蔽性强、跨市场配合等新特点,特别是跨市场操纵表现出全新的行为特点,对市场危害极大。针对这些特点,上半年证监会加强了对操纵类案件的研判与打击力度,专门研究部署跨市场操纵行为的查处工作,并对多起涉及新三板市场、期货市场的市场操纵行为依法查处。根据统计,1至6月新增市场操纵类案件共计31起,占全部新增案件总数的10%,创近年来历史新高。其中“华恒生物”等多只股票价格操纵案、“甲醇1501”期货合约操纵案、“胶合板1502”期货合约操纵案等多起案件已调查终结,正在依法处理。
严厉打击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督促市场各方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证监会的重要监管职责。上半年,证监会重点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隐蔽复杂、涉案金额大、涉及面广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加强了针对IPO、并购重组等环节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监测和核查工作,并重点关注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义务的履行情况,督促了市场各方归位尽责,提升信息披露质量。1-6月份新增违规信息披露类案件38起,其中大智慧、宏达新材、京天利、金亚科技、零七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后,引起市场广泛关注;上海超日、珠海中富、北大荒、皖江物流等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拟)被依法行政处罚;博元投资由于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依法强制退市。
上半年,随着股指大幅波动,市场对信息高度敏感,一些不法分子刻意捏造散布虚假信息,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甚至引发市场波动,市场反映强烈。在前期线索分析和调查布控工作的基础上,证监会对20多起严重扰乱资本市场信息传播秩序行为立案稽查,目前已通报6起案件查处情况。
查处机构违法违规
此外,证监会还专门查处了市场机构经营和中介执业违法行为。上半年根据检查发现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及场外利用HOMS系统开展股票配资业务中存在的违规问题与风险隐患,证监会及时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管执法力度,并组织力量进场核查,监督整改,并根据核查掌握的情况,对有关涉案主体正式立案查处。此外,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也是上半年执法关注重点。针对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证监会已启动了10起针对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机构、中介机构的立案调查,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随着新三板市场行情持续火爆,高价对倒、信息披露违法、中介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频发。为及时规范市场,防控市场风险,针对新三板市场独有的运作机制,“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案件专门聚焦新三板市场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对10起严重违法行为正式立案查处,及时警示市场参与者,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监管规则完善。
上半年,违规减持类违法违规行为也引发市场关注。为公平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加强了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违反承诺减持、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工作,并组织力量筛查线索近50起,下一步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相关主体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资本市场正常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