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进一步简化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在减少限额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申报环节、简化地方企业大型境外投资项目登记程序、全面实行地方企业小型
对于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今后实行表格制核准管理,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项目申请报告。此外,发改委还将研究修订完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近期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负责人表示,去年2月发改委已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下放至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企业实施的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并报发改委备案。
未来发改委将更多地通过战略规划、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外汇管理等经济法律手段,做好境外投资的宏观调控。同时,要按照程序简化、决策透明、管理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现行管理程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增强现行管理流程各个环节的衔接与协调,全面促进境外投资便利化。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3823亿美元,当年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投资651亿美元,居发展中国家首位。近年来非国有企业占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流量的比重不断上升,2011年已经达到约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