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涉嫌违法客户维权却面临举证难
近日,一则有关某银行因将3.2万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违规提供给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
事件回放:某银行深陷“信用门”被通报
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的“上海银发【2012】172号”文件通报,某银行上海金桥支行在今年2月—4月期间,凭借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宜信公司”)提供的授权查询书,在未与客户发生业务关系的情况下,查询了3.2万余人个人信用报告,并将部分查询结果提供给宜信公司,影响涉及全国多个地区。
据了解,在这一事件中,3.2万份银行客户的住宅、电话等个人隐私都被透露给第三方机构宜信公司。甚至还有相关报道称,一位曾经在宜信工作的客户经理称“这些客户的号码都是从银行或其他机构花钱买来的”。
央行上海分行经调查认为,该银行的行为违反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责令该行对违规查询使用个人信用报告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宜信昨发声明:客户资料获取经过授权
据介绍,宜信公司创建于2006年,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集财富管理、信用风险评估与管理、信用数据整合服务、小额贷款行业投资、小微贷款咨询服务与交易促成等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公司。
昨天下午,宜信公司给本报发来声明,称从某银行获取的客户资料已经过客户本人的授权。声明中写道:宜信普惠本着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设想,经客户同意,由客户本人直接签署书面授权书给某银行上海金桥支行、申请成为该银行的贷记卡客户,该银行上海金桥支行按照银行制度独立审核是否批准相关申请。双方合作从2012年2月开始,但因为实际操作中,双方对客户信息进行独立保管和评估,合作效果不理想,所以双方在2012年4月份就自动终止了相关合作。
律师观点:泄露客户资料违法但难举证
很多投资者都有类似的经历:明明没有联系过,却总是会收到一些投资、理财的营销电话。有关金融机构泄露客户个人资料的纠纷近年来并不少见,但业内人士认为,投资者要想举证维权却有一定难度。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莉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但在实际操作中,遭遇资料泄露的投资者必须自己举证,信息被泄露究竟造成怎样的损失,损失的程度或者具体金额都很难判定,因此陷入了维权难的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