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净流入17.85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2年第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净流入17.85亿美元,我
两者差额为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净流入14.1亿美元,而此前一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净流入6.2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净流出15.5亿美元,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净流出9.3亿美元。从净流出变为净流入,显示出金融机构直接投资资本流动方向发生转换。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且这种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指出,这一方面体现了境外投资者对我国的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未来开放的前景预期比较好,所以加大了这方面的投资;另一方面也表明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的金融行业和金融机构预期比较好。
另一方面,数据还显示,二季度境外金融机构来华直接投资流入17.85亿美元,流出0亿,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流入0.58亿美元,流出4.33亿美元。相较第一季度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的6.6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流出15.5亿美元的态势,金融机构直接投资“走出去”的步伐正在放缓,“引进来”正在加快。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投资资本金,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投资资本金。
“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比一季度减少,可能是在境外投入的股本套现,以及裁撤合并一些境外的分支机构造成的,目前并不能表明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步伐放缓,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梅新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