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监管部门对保荐机构和上市新股的严格监管大刀阔斧地展开。继1月3日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4名签字保荐代表遭到处罚后,10日晚间证监会再发公告,中信证券因保荐的东吴证券上市后
中信证券此前因百隆东方业绩变脸被证监会开罚单,这次已是其近期第二次因保荐的新股业绩变脸而受罚,而除了百隆东方、东吴证券外,中信证券担任保荐人的次新股华灿光电去年三季报也已出现业绩变脸。
1月8日,证监会在北京召开“首次公开发行(IPO)在审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会上表示,证监会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诚信监管等多种手段,依法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坚决打击欺诈上市、恶意造假等违法行为。
东吴证券上市后业绩变脸遭警示
昨日晚间,东吴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1月9日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证监会出示了警示函。该警示函显示,东吴证券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对刊登招股说明书前营业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的事项未向证监会书面说明,也未在招股过程中作相应的补充公告。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十四条规定。
2011年12月12日,东吴证券在上交所上市,成为A股市场第18家上市券商。招股说明书显示,2008-2010年,东吴证券净利润为分别为2.27亿元、7.38亿元、5.81亿元;然而在上市后披露2011年年报中,公司净利润却骤减至2.32亿元。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即使是在招股书披露的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增长也并不稳定,2009年,公司业绩大幅增长超过两倍,到了2010年,东吴证券的业绩却又呈负增长状态。
保荐人中信证券二度遭罚
上市后业绩变脸,作为东吴证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难逃责罚。1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东吴证券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采取了监管措施。
事实上,这已是去年以来证监会第二次因所保荐项目业绩变脸而对中信证券开出罚单。根据证监会网站信息,中信证券因在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被证监会出具监管警示函,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被采取监管措施,并已于2012年10月26日生效。
据中国网财经统计,截至目前,在其保荐的已上市公司中,除了已遭受处罚的百隆东方、东吴证券外,中信证券保荐的华灿光电(2012年6月1日上市)也出现了业绩变脸。三季报显示,华灿光电2012前三季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49.1%,其中2012第三季度较上年同期大降76.73%。
此外,截至目前,中信证券还“手握”4单已过会但尚未发行的IPO项目,分别是江苏太平洋石英、佛山海天调味食品、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西安天和防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