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美国法官查尔斯·E·拉莫斯(Charles E. Ramos)批准了一项动议,该动议执行并实施了2012年6月15日的一项决定,该决定确认了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要求扣押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6000万美元资产的动议,无论这些资产在什么地方。扣押这些资产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 Best Ltd能够支付它们收购数码媒体集团(Digital Media Group Ltd)的最后款项。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于2010年从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手中收购了数码媒体集团。
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还计划向华视传媒索要在其完成收购数码媒体集团交易期间违反协议规定的额外赔偿。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认为,由于华视传媒的行为,他们的总损失也超过了9000万美元。
2010年1月,华视传媒从数码媒体集团的前股东手中收购此集团,根据并购相关的《合并协议》,华视传媒需要缴纳1亿美元现金和股票,作为此次交易的首笔支付费用,此后再在未来两年内分两次付清递延付款,每次3000万美元。数码媒体集团运营着中国地铁系统的领先数码媒体网络,此网络包括在32个地铁系统、高速铁路线和公交系统的3.4万块数码显示屏。
此后,华视传媒上诉并反驳称他们没有违反与橡树资本和戈壁投资的合同协议。但在2011年11月3日,法院驳回了华视传媒的这一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