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至少有28家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在这场空前的查处行动中,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富集团)撞到了枪口上。
7月28日晚间西南证券发布
仅仅十多天前,重庆渝富还以重庆地方国资加入救市行动的主力军形象出现。
减持谜团
“重庆渝富可能在实际过程中出现了低级错误,对于有关规定没有吃透。”7月28日,华龙证券重庆营业部副总经理邓丹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这种操作应该不是故意的!”
7月28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与重庆渝富集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希望进一步掌握重庆渝富集团此次减持为何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了解中,现在无法予以回答。”
西南证券发6月17日和7月25日发布的公报均出现了大股东重庆渝富集团减持的内容。6月17日的公告显示 ,截至2015年6月15日,重庆渝富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690,162股,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减持前,重庆渝富集团持有公司939,536,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9%。本次减持后,截至2015年6月15日,重庆渝富集团持有公司792,846,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9%。
而在西南证券7月25日发布公告中则显示, 2015年7月24日,重庆渝富集团函告公司,经其自查,对前述权益变动情况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将原公告中“截至2015年6月15日,重庆渝富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690,162股”更正为“截至2015年6月15日,重庆渝富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46,980,262股”; (二)将原公告中“本次减持后,截至2015年6月15日,重庆渝富集团持有公司792,846,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9%”更正为“本次减持后,截至2015年6月15日,重庆渝富集团持有公司792,556,5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8%”。
西南证券相关人士透露,两次公布的数据不一致并不是重庆渝富被查的原因,而是重庆渝富集团未能及时在达到5%时就予以公告。2014年修订后的《证券法》第86条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通知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重庆凡赛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颜智勇表示,证券法的规定是达到就需要公告,而不是超过5%才公告,重庆渝富集团减持已经达到了5.21%才公告,对于拥有28亿股本的西南证券来说,超过0.21%已经是非常大的交易量了。
显然,重庆渝富集团的操盘手们在减持过程中,未能止住继续抛售的亢奋势头,超出了5%的限定才“睡醒”。证券分析人士表示,由于重庆渝富集团是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抛售,并未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而且从其公布的减持数据还发生了更正情况来看,重庆渝富集团在减持过程中内部极有可能存在不协调的情况,从而导致了违反证监会规定的情况出现。
抛售潮
根据7月25日,西南证券公布的重庆渝富减持更正数据,重庆渝富集团截止到6月15日共计抛售了146,980,262股。这意味着即使按照4月1日到6月15日之间西南证券股价的最低价和最高价折算一个中间价计算,重庆渝富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金额约在36亿元左右。
重庆渝富集团在减持西南证券之外,还减持了其持有的金科股份。公告显示,6月19日以及5月26日,重庆渝富集团分别减持了1740.67万股和1447.35万股。根据当日股价以及大宗交易数据计算,两次减持金额约在2.5亿上下。
根据重庆渝富集团官网上公布的资料,重庆渝富集团还持参股了中房地产、川仪股份等A股上市公司。相关上市公司公布的公开资料以及大宗交易数据来看,目前无法掌握重庆渝富集团是否出现了减持的情况。但是,重庆渝富集团是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打造的重庆投融资平台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其一举一动对资本市场构成了一定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渝富集团成立于2004年3月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亿元,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全国首家地方国有独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主要从事股权管理、产业投资、基金运营、资产收处、土地经营等业务,并致力打造成金融控股为主要特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目前,重庆渝富集团已发展成为资产规模近千亿元、拥有52户控参股企业的集团公司,已具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基本形态。集团成立以来,集团累计融资超过1400亿元,支持地方国企改革发展;承担三个30亿以上支出(上缴财政30亿,为国企垫付30亿,为地方金融机构消化损失30亿);贡献三个100亿以上积累(支援性投资100亿,向国企提供支持100亿,积累资本公积100亿).
按照黄奇帆对国企改革的构想,重庆市将选择条件成熟的两家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要打造成巴菲特式、淡马锡式,或是中投式的投资公司。根据媒体的报道,重庆渝富集团和重庆地产集团将作为试点企业。
实力雄厚并兼具雄心的这家公司,在此次救市过程中被格外关照。西南证券的公告显示,重庆渝富集团投入西南证券的增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8.724 亿元。这笔资金也是目前重庆国资系统中救市的最大一笔资金。正因为此,重庆渝富集团也赢得了重庆国资系统救市的主力军的名头。然而,救市尚在路途中,A股继续暴跌之时,主力军却成为了涉嫌非法减持的典型被通报。
颜智勇律师认为,非法减持表象上分两类:一类是直接违反证券法第三章第38条、43条转售禁止的规定;一类是因慢性减持,即直接违反证券法第86、87条;后者更为常见、更具隐蔽性。他表示,深层次来看,隐瞒性地非法减持还违反证券法关于交易信息公开的63条;触犯的实质是作为证券市场支柱性价值的信息公开原则。
由于大股东等非法减持,造成的损害,散户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呢?颜智勇表示,对于散户而言,非法减持带来的危害是直接性的,由于减持的非法性实质造成散户无法从公开市场上得到全面、客观的市场信息,从而直接影响投资决策,故一旦违法减持被行政职权行为确认,散户完全可以启动民事索赔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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