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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摇身一变就能成信息中介?是不是拍脑袋的决定?

2015-7-28 6:47:37网贷之家 【字体: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也就是几天前的事,关于指导意见中提及的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络借贷身份界定为信息中介的事业界讨论还余温缭绕。

  这边平安就开始表明立场了,对外宣称是经过整合,陆金所就成信息中介了。你还真能变,说变就变,张嘴就来,你当你孙悟空呢。

  先看看他到底是怎么变来的。

  【7月22日,平安普惠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赵容奭对外宣称,历经4个月的整合之后,平安普惠的产品、系统和团队各方面已经整合完毕。

  平安普惠是由平安旗下的三大业务模块整合而来,包括平安易贷、陆金所旗下的P2P业务和平安直通贷款业务。

  经过平安普惠的整合,原来陆金所的P2P贷款业务,让陆金所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信息中介平台。】

  以上摘自媒体报道。

  从时间上来看,话说其官方称经过四个月整合,但平安普惠还没有成立单独的法人公司。整合三大业务板块,说的高大上还有板有眼,这下却连法人公司都还没成立。明明三天拍脑袋想出来的,迎合指导意见的招,却说四个月整合,怎么不说一年呢?反正没人知道你到底啥时候开始整合。

  再看看其业务到底如何“整合”的。

  陆金所贷款业务剥离

  细看官方对外宣称的所谓“整合”,不过是将陆金所P2P贷款业务剥离。剥离不管是剥离到其关联的平安易贷和平安直通贷款业务里,还是剥离成独立业务再归“平安普惠”管,反正贷款业务剥离了就对了。

  乍一看,好像是那么回事,陆金所本身不负责风控,不负责审核项目,只搭建投资者与借款者的桥梁。那么问题来了,信息中介所谓信息在哪里?

  陆金所一系列项目都是标准化的名称“稳盈-安e”、“稳盈-鑫保”、“稳盈-票据”等等,借款人信息千篇一律的身份证、个人信用报告、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列项打钩,也就是说这些信息都是类银行的操作模式,帮助投资者认定为安全,而非投资者自己判断安全而打钩。本身干的就银行一样信用中介的事儿。

  再者,就算陆金所剥离业务,但借款仍然来自平安背书的贷款公司,跟陆金所就一点关系都没有?当然有,投资者来投资陆金所,必然还是冲着陆金所的牌子,而不是陆金所具体某个项目的安全来投资,投资者要有这样判断项目风险安全的能力,为何还要投你陆金所只有7%、8%的利息的项目,市场上利息高得多的项目大把。投资者角度,冲着的还是陆金所信用中介这回事不是么?

  陆金所接入P2P和小贷公司

  对此,官方当然还有解释,说陆金所以后接入的不仅有来自平安普惠的直营业务,还会面向市场上所有P2P和小贷公司。这信息中介的样子似乎又加重一层。

  实际上呢?面向市面上的P2P,那陆金所必须要做筛选的工作了,必须保证所进驻进来的P2P公司项目是可靠的,要不然投资者何必要来陆金所的平台投资,直接上具体的某家P2P平台投资好了。计划单纯做个理财超市也未尝不可,但些许信用背书也是无可避免的,虽然不是那么大。

  如果陆金所也开放对接小贷公司,那将是完全不同的情景。不说不仅不是信息中介,还必须为小贷公司担保。什么情况呢?

  按照目前一些平台对接小贷公司的运营模式现状,是小贷公司供应项目,P2P平台给予资金。陆金所与小贷公司合作,也免不了走这条路。

  具体操作是,小贷公司有借款项目了,作为债权放到P2P平台来融资的,在融资之前,P2P平台就必须先把款项放给小贷公司,而不是说有项目推荐过来,满标才把融到的款放过去。这本身就违背信息中介,桥梁的身份界定,因为融到资金的流向,早已经不是投资人所投资的那个项目(借款项目已经被P2P平台先放过款了)。

  此外,与小贷公司合作的P2P平台,看起来是有资金的强势方,其实并不是。优质的项目都掌握在小贷公司上,不给你提供项目,P2P平台就没法提供利息给投资者。当然不提供项目,小贷公司也没资金,所以小贷公司也没什么可拽的。好,两个弱势群体合作,风险怎么控制呢?

  小贷公司本身审核项目还是要认真审,这没错,要不然老是出现风险,P2P平台肯定就不干了,P2P不来合作,自然小贷公司也没资金来源,岂不断财路?但就算小贷公司完整系统风控,也无法保证项目安全万无一失啊。

  怎么办?

  第一种情况是,作为P2P平台自身也要担风险的主体,自己再去审核一遍项目的风险性,确保安全。如此,那岂不是又干着信用中介的事?更残酷的现实是,就算P2P平台去审核项目,仍然不能确保“万无一失”。如此,只能平台兜底,或者P2P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总之此类情况,平台就不只是信息中介了。

  第二种情况是,P2P平台“冠冕堂皇”要定位自己为信息中介,不再去审核项目,投资者自担风险。从小贷公司推荐过来,也就是说,投资者不仅要了解,一般借款项目的风险性,还要了解这个小贷公司是否可靠;了解项目所在地,本身所处的地域信贷环境所具有的风险性,项目所属行业的风险性……这可能吗?

  这怎么可能?

  行不通还有第三种情况,P2P平台做信息中介,那风险怎么办?只能找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俗话说得好:“你看中的是那点点利息,人家盯着的是你的本金”。哪个担保公司那么傻,赚点息差而已,却要帮P2P平台全部兜底坏账?

  所以此种情况下,肯担保的公司要不然是P2P平台的关联公司,要不然担保公司自己做风控,但担保公司自己做风控,就有些风险大的单不接的情况。但怎么能挑三拣四不接呢?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所请的担保公司是P2P平台的关联公司。

  如此的话,P2P平台哪还只是信息中介呢?走得还是信用中介的路。平安所宣称的陆金所剥离业务,就能成为完全的信息中介,这根本不可能。

  做信息中介,首先得打破刚性兑付

  那怎么样才可能?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成为成熟的投资者。

  如果陆金所大大方方宣称自己要打破刚性兑付,没有关联担保,投资者风险自担。那宣称要做信息中介的说法,或还靠谱。

  可是,陆金所有胆宣称自己打破刚性兑付,让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吗?

  目前,没有成熟的征信体系下的国内投资环境,谈成熟的投资者还远得很,短期寄希望投资者是不行的。因此,就陆金所那点利息还让投资者自担风险,按照当下的情形,估计没几个投资者愿意投资。以此看来,陆金所根本还没那胆子打破刚性兑付。要不然怎么还兜如此大圈子,宣称做信息中介,好似一副跟着政策走谄媚样子,来往自己脸上贴金呢?!

  总而言之,八字还没一撇,就全靠吹出来的“平安普惠”几天就能把陆金所整合成信息中介,笔者也只能“呵呵”。套用一句过时的流行语来结尾:“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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