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细化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设定了地方“三公”公开时间表,并要求将民生支出细化到项。
新华网报道称,这体现了中央治理“三公”经费的决心,也意味着我国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再次提速。
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更加细化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作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买了多少车、有多少人出国、公务招待和行政支出花了多少钱,这有力回应了社会公众的呼声,让百姓对‘三公’支出的合理性有一个判断,也表明中央治理‘三公’经费的决心。”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2011年,我国中央部门预算公开迈出了重要一步。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92家中央部门公布了部门预算表和财政拨款表,并公开了部门决算。
但由于缺乏详细解释,面对形式各样的账单和一串串“三公”经费数据,普通百姓很难看懂,社会公众对于细化“三公”经费的呼声也较为强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多次表示,今年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两年内省级政府将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
“中央给地方‘三公’公开提出了具体时间表,意味着地方预算公开将进一步加速。”负责当地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内蒙古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许慧明告诉记者,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地方预算公开的工作重点,为地方下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指明了方向。
2011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
“去年5月份中央提出要推进地方‘三公’公开,但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地方‘三公’情况比较复杂,此次中央明确了时间表,这表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骤加快。”白景明说。
去年,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已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记者了解到,更多的地方也在积极准备。许慧明介绍,内蒙古财政厅今年已下文,提出将指导部门适时公开“三公”经费,各部门预决算经财政部门批复后,逐步公开出国出境、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
民生支出细化到项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财政部批复的全部预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要细化到项级科目。
白景明认为:“政府花的钱要花在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但具体花了没有、怎么花的要详细公开。此次会议提出民生支出要细化到项,让百姓明明白白这些支出具体去向,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内蒙古提出,今年力争将公开的预决算细化到款级科目,其中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三牧、保障性住房等相关支出的部门预决算表格,要将可公开的内容细化到项级科目。
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顺序为类、款、项、目来说,目前,在一些地方,某些政府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基本只编制到“类”。公众无法查阅到具体某项事务的开支。
民生支出细化到第三级“项”,公开的内容更详细,更体现以人为本,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但专家指出,做到项有难度,如何使公开内容更通俗易懂,让百姓看明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体系,如统一“三农”、民生等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