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2日召开的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推进机关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推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大社会化改革力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降低运行成本。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涉及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经费使用以及政府采购、办公用房建设等事项,为社会普遍关注。去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明确了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资产和服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和要求。为了把《条例》落到实处,我省正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制度标准、推行集中统一管理、加大服务的社会化改革力度,并明确监督制约措施、违规违法的责任追究和处罚。管理办法将在经费使用方面制定实物定额、服务标准、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有关开支标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方面则突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重大设施以及办公设备等重点分类制定配置和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在会上表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具有公共财政投入保障的特殊属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提高各项服务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水平,保证各项行政经费支出更加合理可控。各级政府以及管理部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带头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业,力戒大手大脚、不计成本、不讲效率的不良风气,真正用好财政的每一分钱。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政务公开的规定,适时公开“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树立透明政府的崭新形象。
省委书记罗志军 、省长李学勇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作了批示,省委常委、秘书长樊金龙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