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有望享受浙江社会救助。
在1月8日召开的浙江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副省长陈加元透露,浙江省将逐步将非本地户籍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1月14日,本报向浙江省人大、省民政厅等部门证实此事,获悉《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将有可能考虑外来人口,但尚需要经过草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等程序后,才能确认该条例是否列入一类立法项目。
而这或将成为继异地高考等之后户籍制度改革的另一个突破口。
今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户籍制度改革”被列为2013年四项重点改革之一。
“户籍制度的关键在于那些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否均等。”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丁元竹告诉记者,浙江的举动正是对此的新尝试。
正如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日前曾公开表示,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中国特殊的以行政区域为格局的公共服务相对封闭的利益关系和格局的调整。
浙江社会救助或将考虑外来人口
本报从浙江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了解到,《社会救助条例》争取会在今年底前出台,而对非本地户籍人口纳入社会救助的具体内容,因政策还没出台,不便透露。
而浙江省人大正在考虑将该条例列入2013年的“一类立法计划”,即属于当年出台的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人大公开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计划》显示,社会救助条例当年尚属于二类法规项目。
“民政部门完成草案起草,由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下达2013年立法计划后,才能最终确认该条例是否列入一类立法项目。”浙江省民政厅相关人士透露。
但实际上,“对外来人口实行社会救助,浙江一些地方已经在做了。”参与社会救助前期调研的浙江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指出,“这为地方立法提供了基础”。
她告诉记者,调研准备工作已经考虑了外来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和专项紧急救助等多个方面,但门槛和手续怎么设尚未明确。
“国家层面的救助条例迟迟未出台,浙江决定不等了。”作为专家组组长,浙江大学教授毛丹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参与了条例的论证工作,“浙江‘大民政’适度普惠型社会救助格局确定了将非本地户籍的外来人口纳入考虑的大方向。”
而在此前,《杭州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困难救助试行办法》、《岱山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等地方帮扶文件就已相继出台,将外来人口纳入了当地社会救助范围。
纵观全国,拟定《社会救助条例》的打算并不只有浙江一家。
2011年,深圳市民政局组织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并于当年年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去年,深圳市法制办在官网上公布了二次修订稿。
本报记者1月14日从深圳民政局了解到,目前该条例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浙江省正在制定的条例,据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透露,考虑将包括户籍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临时救济、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和工作队伍建设等内容。
“很多外来务工者流出后不再选择回原籍,而且第二代子女都在输入地出生、生活,也根本不会回去。”毛丹教授告诉记者,“住地管理”将超越户籍制的限制,成为全国外来人口社会管理的新方向。
破解户籍制度改革
“不分户籍的对人口实行社会保障是对传统户籍制度的一个破解。”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丁元竹指出,长久以来,户籍制度改革藩篱难破,附带着一系列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城乡分割分治、外来人口遭遇社会排斥等问题。
户籍制度改革的呼声也已有十多年,但至今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如今,在中央力推新一轮城镇化的基调下,户籍制度已成为破解中国城镇化改革难题的三大障碍之一,改革已箭在弦上。
李铁给出的方向是,可以从已经在城镇长期定居就业、举家迁徙的外来人口先开始突破。
但实际操作中,“外来人口流动性太大,实施经常性的救助有很大困难。”一位舟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舟山约有35万的流动人口,其中,居住一个月至一年的占67.4%,居住一年以上的占32%,居住一个月以下的占0.6%,而这还仅是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数。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2012年浙江范围的外来人口达2400多万。面对如此庞大的数字,实施外来人口社会救助的拦路石远不止其流动性。
“城区内的教育、医疗资源等都属于优质资源。别说外来务工者了,就是本地的农村居民也没办法都享受到。”上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个过程。”
因此,综合各部门信息来看,即使外来人口有望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但这方面的救助尚只是将临时救助“固定化”,尚未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正如一名长期从事工会帮扶的工作人员所说:“社会救助条例更牵动着本地居民的利益,很多人会说,我们本地的困难户还没享受到应有帮助和保障呢,怎么考虑外来人口,外来务工者困难很多,目前只能尽力而为。”
说到底,这是个花钱的事儿。
但丁元竹指出:“民政工作看似过手的钱不少,但实际工作经费在初次和二次分配中并不占优。”
而且,本地人口可能会对救助范围的扩大有意见,这之间都要寻求一种补偿和协商的机制,“外来人口先前并没有为流入地社会创造财富或做出贡献,流入后多久才能适用当地财政提供的社会保障,需要将对象的年龄、流入时间等因素考虑在内。”
经济发达地区的尝试能否探索出一条新路?
毛丹认为,这无法单靠一个省或地区的力量,“从长远看,浙江一方面要带动长三角地区其他地区联合,另一方面也要探索地方之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和央地之间的纵向转移支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