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前日正式启动,15家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与15家注册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企业签订人民币贷款项目26个,协议总金额约20亿元。
前海人民币跨境贷款业务启动,是继201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部分境外机构进入境内银行间债市以及2011年12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试点“开闸”后,境外人民币回流的又一新渠道。至此,随着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的演进,债券、股票、贷款三大通道已经全部打开。
“长期以来,人民币‘走出去’的一大制约因素就是境外持有者的使用、投资渠道有限,此次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正式实施,不仅让前海的开发建设得到了重要的金融支持,同时为香港市场上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了新的出路,反过来也会促使国际市场接受人民币的意愿更加强烈。”一位金融人士这样分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去年12月公布的《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利率也由借贷双方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