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6日部署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
研究生再无“公费”一说对于刚刚参加完考研的大四学生和正在准备考研的大学生而言,是一则值得关注的消息。对于贫困家庭的孩子而言,每年8000元或10000元的学费,会成为巨大的负担。高学历教育是一块敲门砖。越是贫困家庭的孩子,这个敲门砖的作用就越发明显。研究生的自费政策,无异于抬高了研究生教育的门槛,提高了贫困人口向上流动的经济成本,让原本逼仄的向上通道愈发狭窄。
但是在笔者看来,研究生全部纳入自费,虽然在短期之内可以对一些家庭构成经济压力,但是从长期来看,却是一种大势所趋。研究生全部纳入自费,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解读。
一者,研究生教育阶段并非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在法理上,无须继续为研究生提供学费。二者,我国当下的研究生教育体制,需要改革,完全的公费并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的“研究潜能”。欧美等许多国家的精英教育,就是完全自费。但说是自费,其实也并非自费。他们只是把学费以助学金和奖学金的形式发放下来。在这样的体制之下,取得奖学金或是助学金,便可以成为研究生努力的目标。竞争意识自然会被激发出来。
研究生收费教育改革,从全部公费到部分自费再到全部自费,每一个步骤都存在争议。但笔者要说的是,任何一项制度,在所有人面前,都有公平性的一面。如果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发放合理,大学、学院和系、所都不存在克扣奖学金的现象,那么完全自费就不应受到单方面的批评和全面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