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有不少必要的旧话,也有不少新意,其中有: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收入倍增计划和建设美丽中国。要完成这三大任务,需要加大结构调整和经济再平衡,为长期稳定发展留有余地。
城镇化的两大障碍:户籍、土地制度
城镇化的确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内在动力。因为城镇化的过程既是资源从低效率部门流向高效率的部门的重新配置过程,也是经济结构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收入增长的过程。它可以带来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也可以消化工业化的过剩产能,还可以释放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增长。这一切都取决于城镇化的正确而有序地推进。
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了51.27%。但是,如果按户籍人口计算,只有35%左右。不仅与发达国家70%-80%的城镇化率相差甚远,而且已经实现的仍然是半拉子城镇化。
城镇化的障碍主要有二,一是户籍制度,二是土地制度。正因为有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我们的社会才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小规模的人口迁徙,进城的5亿农村人口仍然保留着农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是住在城里的农民。流进城市的是精力旺盛的年轻劳动人口,他们对城市没有归属感,也没有长期的预期和打算,而留在农村的则是老弱妇幼,象征着农村的衰落。
表面看来,户籍制度不过是一张纸,实际上是户籍背后所隐含的大量福利待遇,包括教育、医疗、住房、就业、养老等。所以户籍制度形成的是一个身份社会,其特点一是特权,二是歧视。这种特性深入骨髓,渗入血液,以至于连北京几十位市民也联名写信反对异地高考。不仅人有了身份歧视,而且物品也有了身份差异,连财产权也有了大小之别、物品也有了城乡差异。所以,要正确推进城市化,首先要取消户籍制度及其附着在上面的福利待遇。其实,根据现在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我们完全有条件做到这一点,如:给予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儿童一样的义务教育、允许高中毕业生异地参加高考、全面实行城乡医疗统筹等,但是,我们宁可把大量资金用在修建很多高级的楼、堂、馆、所上,用在支持一些非洲国家修建大剧院、大体育场馆上,也不愿意花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从土地制度来看,由于二元分割的土地权利体系是阻碍城镇化正确推进和良性发展的关键,因此解决土地问题是城镇化不可避免的重中之重。由于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和农业用地,其权利是不对等的。对土地用途的政府管制与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结合在一起,使得城市化的进程成为政府掠夺农民土地和城市剥夺农村的过程。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新型城镇化仍然避免不了进一步扭曲。然而到现在我们仍然没有这样的打算。
据有关媒体透露,国土资源部正在酝酿存量土地管理的新规定,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供给,稳定地价预期。按照研讨中的制度设计,除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地块,必须由政府依法收回、收购重新招拍挂外,允许原土地使用人自行开发,允许开发主体通过收购进行集中开发,允许农村集体经济自行组织开发。新规的意义在于盘活现有未开发的存量土地,缓解土地市场供需矛盾和地王的压力,但并不意味着土地出让制度退出协议出让时代,也不意味着对现行土地“一律招拍挂”的松动。于是,在财政压力下,许多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把未来的城镇化看作是房地产业的救星,并开始大规模地推地,土地市场俨然点燃了冬天的一把火。在土地粗放利用情况下,10月份全国卖地1.3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8%,之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国内20个城市,土地市场供应量和成交量又大幅上升。
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做了修改。据悉,此次修改只涉及提高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不涉及集体土地的其他改革,“同地、同价、同权”仍然是可望而不可即,至于补偿提高额度也是秘而不宣,“小产权”房仍在严格禁止之列。这样的做法,只能使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更加扭曲。就以“小产权”房为例,“十一五”期间,有关部门针对“小产权”房发文达14个,明确规定“小产权”房不合法,严禁建设销售,要求分类清理整顿,查处相关责任人,甚至要求拆除未销售的建筑。特别强调城市居民不要购买,不受法律保护。但据全国工商联调查,“十一五”期间,全国“小产权”房竣工建筑面积2.83亿平方米,且有从东部到中西部,从城郊向偏远农村扩散的趋势。不仅如此,近年来,“小产权”房品种繁多,从普通毛坯房到精装修小户型、从海景别墅到田园地产,应有尽有。而购买者一是买不起正规商品房的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二是退休后到农村享受田园生活的城里人,三是购买别墅用来投资。其实,单纯的取缔是禁止不了的,只能按照“同地同价同权”的原则,提高种粮的比较收益,让农民自己主动去保护耕地,同时按照财权和事权相一致的原则,改革现行财政体制,解决地方的收入问题。在此基础上,采取新老划断的办法,逐步放开。
缩小贫富差距,要从财富分配不公入手
贫富差距过大和收入分配严重不公是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的一大矛盾,直接危及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理论和实践中,衡量收入差距的标准是基尼系数。国内最早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赵人伟、李实等,他们通过三次大规模的家计调查,计算了1988年、1995年和2002年的基尼系数分别为0.382、0.452和0.46,描述和刻画了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2000年,国家统计局曾经公布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12,大大低于上述1995年的数据,此后再未公布。去年12月9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发布了2010年首个“民间版”的基尼系数为0.61,其中,城市为0.56,农村为0.60。正因为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再加上民间研究和发布了基尼系数,国家统计局被迫公开发布2003-2012年的基尼系数。其中,2008年是0.491,2011年是0.477,2012年是0.474,呈高位回落之势。这一数据所显示的趋势与人们的实际感受并不一致,因而遭到国内外专家的质疑。赵人伟指出,“全球200多个国家的基尼系数都是(城乡)合起来计算的,只有我们国家是分开算,这本身就是一种奇葩”,“连这种最基本的ABC问题都解决不了,又怎么缩小贫富差距呢?”李剑宏认为这个数据匪夷所思,许小年更是直言“连童话都不敢这么写”。香港招商证券的副总裁丁安华、渣打银行的中国经济分析师李炜、汇丰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屈宏斌都认为,这一数据无法评估、无法比较,民众怀疑可以理解。
为了解决收入分配这一尖锐问题,十八大提出了收入倍增计划和目标,明确规定,收入倍增不仅包括GDP和人均GDP翻番,而且包括个人收入倍增;而个人收入倍增一是指扣除了通货膨胀的实际收入倍增,二是扣除了税收以后的可支配收入。这的确是一个鼓舞人心的目标。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收入倍增的目的如何实现?国务院曾经许诺,2012年底前要出台收入分配改革计划,但是到现在仍然未见音信,足见其难产。
在贫富差距中,收入分配固然重要,但在现实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财富分配而非收入分配。这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问题。收入分配是分配流量,或者说是分配增量,而财富分配是分配存量。有了存量财富,每时每刻都会产生收入流量;而流量收入用于投资,也会变成存量。流量或增量一般相对较小,而存量积累相对较大。这是很简单的常识。
存量财富包括物质资产、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在现实生活中,直接获取各种资产,以及资产的升值、贬值远比收入分配造成的贫富差距要大得多。例如,在山西、陕西的煤炭开发中,争夺探矿权和采矿权成为一个标志性事件,为什么浙江的煤老板能够暴富?为什么山西省政府要以产业整合为由,撕毁协议,从煤老板手中抢夺采矿权,大搞国进民退?就在于它可以带来巨大的财富和收入。为什么官员的亲属都要去大国有公司当高管,不仅因为收入丰厚,而且可以从资产经营中获取财富。再如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仅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去年末就达40万亿,这些金融资产并未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升值,相反,却由于高利差和负实际利率而贬值了,而获利的则是金融部门,国有银行每年的数千亿利润,大部分就是这样得来的。不论是存款,还是贷款,实际上是向银行部门捐款。这是一种隐性的财富转移。
这种财富转移造成的贫富差距与前面的分析有某些重叠之处,也有不一致的地方。一是由于城乡分割造成的财富转移,如果说改革前用剪刀差剥夺农民,30年共计6000亿元,那么,近几年通过征地从农民手中拿走的财富每年都有数万亿。如果说上世纪80-90年代,双轨制形成的产品价格落差是寻租腐败的温床,那么,进入本世纪,土地的二元分割体制则是寻租腐败的沃土;而通过户籍制度,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了廉价劳动力,创造了大量财富而无法享受城市的服务和福利。这种剥夺农民的办法,造成了低成本的城市化。二是公有产权制度造成的财富转移。我国自然资源和国有企业属国家所有,其资本收益也应归全民享用,但实际上,有的廉价地转移给私人企业,有的被少数官员把持,不少通过各种合法和非法的途径变成了私人的财富,而留下来的是资源环境成本。三是垄断造成的财富转移。
根据以上分析,要真正缩小贫富差距,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恐怕需要从解决财富分配不公入手,标本兼治。这样,才能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变图钉形的收入分配结构为橄榄形。
光伏产业“脱困”是生态战略关键
要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就得解决能源问题。作为新型能源产业,光伏太阳能产业既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中国光伏太阳能产业已经走过了一个跨越式超高速发展的过程。但是现在,尚德和中国整个光伏太阳能产业陷入了困境。
困境的来源有两个:一是政府主导下的盲目发展。在中央政策的支持鼓励下,地方政府争先恐后,大干快上,很多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家电以及传统能源产业纷纷进入,于是造成产能过剩。二是市场突变,有人调侃,中国的光伏太阳能产业是中国人生的孩子,外国人给养大。因为95%的市场在国外,70%的市场在欧美。欧美对中国光伏太阳能产业发起“双反”调查,2012年11月美国做出终裁,要对中国的光伏太阳能产业征收高额关税。现在,95%的多晶硅产业和50%的太阳能产业已经停产。总之,光伏太阳能产业大部分现金流断裂,流动性困难,陷入危机之中。
然而,光伏太阳能产业的前途依然很光明。从市场前景来看,国际能源专家预测,到2050年,欧洲的光伏太阳能装机6亿千瓦,美国装机9亿千瓦,中国到2030年装机10亿千瓦。十七八年要增长30多倍,市场前景非常好。从技术经济前景来看,3年前,太阳能发电1度4块钱,现在向1块钱进军。而且专家预测,到2017-2019年,光伏太阳能发电可以与传统能源和一般上网电价进行竞争。光伏太阳能发电设备的价格下降也很快,逆变器是把直流电变成交流电上网的设备,2008年是6-8元/瓦,现在是0.4元/瓦。
怎样走出困境,迎接光明的未来,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很多人主张国有化,认为四大国电发电公司实力强大,资金雄厚,完全可以解决光伏太阳能遇到的流动性危机。很多地方也在实现国有化。比如江西赛维把19.9%的股权卖给新余市一家国资委持股的企业;东营一家光伏太阳能企业把50%的股权卖给了东营市国资委。国有化也是无锡尚德摆脱困境的选项。我们认为,这不是个好办法。第一,四大国电发电公司都在搞光伏太阳能,为什么搞不过无锡尚德,证明它的效率低下。第二,四大国电公司在传统能源领域是龙头老大,日子很好过,在现在的碗里有饭吃时不会去找别的饭碗。第三,国有化就会挤压民营企业和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空间。一个比较好的途径是,通过市场整合,让该死的死掉,让一部分好企业做大做强。
为了摆脱困境,2012年12月11日,科技部公布了2012年第二批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旨在扩大国内光伏应用市场。1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了“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然而,现行政策很难使光伏产业走出困境。一是这些政策旨在补贴国内的光伏应用,但国内市场在全球市场中占比很小,产业基本面的恶化并不能缓解。二是大部分补贴流入电站运营商的囊中,制造业仍然无利可图。三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由国家电网公司代发,很多光伏电站只能拿到脱硫电价,甚至没有拿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最新消息显示,补贴发到2011年4月。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补贴方式值得进一步讨论。
首先,这种补贴方式仍然是补贴生产者,而不是补贴消费者。补贴生产者,国外仍然可以发起“双反”调查。补贴消费者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办法,消费者拿着货币选票到市场上去投票(购买),会买有品牌的好产品,把货币选票投给好的企业,这样好的企业就可以做大做强,这是一个市场选优的好办法。其次,现在补贴太阳能电站名义上是补贴应用,实际上是补贴生产,即使能够拿到补贴,仍然是企业得利,消费者得不到直接好处。这仍然是传统的重生产轻消费的做法。既然太阳能发电可以安装在屋顶上和墙壁上,为什么不能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建设一些集中的太阳能电站,一方面鼓励个人和家庭安装太阳电池板,同时给予个人和家庭的投资和安装以补贴。现在德国凡是装太阳能电池板的个人都可以上网,证明技术不是问题,问题在政策。这样一来,光伏太阳能发展的国内市场就会比单纯支持发电企业要大得多。
具体来说,一是并网政策。在五条措施的“规范产业发展秩序”中,会议强调,“加强光伏发展规划与配套电网规划的协调,尤其是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此前不久的10月26日,国家电网发布了《关于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从11月1日起,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享受全程免费并网服务,并可以自发自用,余量上网。问题在于,南方电网没有跟进,国家电网也是“空头支票”,光伏发电企业仍然饱受并网难的困扰而难以打开国内市场。
二是电价政策。会议详细列举,“根据资源条件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发展的机制,光伏电站项目执行与风电相同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发改委和电监会也在12月4日联合下发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2010年10月-2011年4月)的通知,对800家风电、太阳能、生物质以及地热发电项目补贴近百亿元。但企业短期内拿不到,不足以支撑企业经营的现金流,不少企业处境艰难,在理论上面临破产的风险。
总之,只要认真地解决了这些问题,中国的光伏太阳能产业还会有一个大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愿景也就会逐步变成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