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2013年起连续5年,我省每年挤出11亿元“贴补”民营经济。那么,每年11亿元到底怎么分配和使用呢? 4月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每年省级财政安排的11亿元将全部用于充实县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通过担保机构可按5倍的比例放大贷款,采取间接支持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民营企业,这种方式可加大社会总投入,支持民营经济的腾飞。
“每年加上市县财政相应配套,初步估算全省一年投入资金达30多亿元。 ”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告诉记者,首先,省级财政将根据各县人均财力状况,同时考虑地区差别等因素,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将11亿元切块下达到各地,支持各地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力求科学分配,阳光操作,规范管理。然后,到达县市的资金突出市场化运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全部用于充实县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支持担保机构放大。担保机构的扶持范围不仅有“大块头”的龙头企业,也有众多小微企业,促其成长为“小巨人”。
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但与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同时,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业、住宿餐饮、服务业及一般加工制造业领域,处于产业链的低端,普遍存在着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和生产成本高的问题,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较大,传统发展模式受到严重冲击,民营经济亟需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呵护。
对于民营经济专项资金使用,我省还制定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办法,从支出合规性、管理效率性和使用效益性等方面,对各县市区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中期评估和年度评价,并将绩效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