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较之前的版本变动不大,较为引人注目的是第四条修改为“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意见稿若真的实施,对交通行业上市公司会有怎样的影响?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
交通运输部网站8日消息,为加强并规范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7日。
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非收费公路的发展资金由公共财政承担;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其发展资金除公共财政投入外,可利用社会融资方式筹集,通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偿还。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权益以外,收费公路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
意见稿最引入注目的变化是将第四条进行了修改,拟规定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分析师称对上市公司影响不大
三种类型的高速公路将不能收取费用,对于身处道路运输行业的上市公司来说,会否是一个利空?
对此,一位交通运输行业分析师告诉《投资快报》记者,《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台是国家的一个立法过程,以前没有具体规范的领域,将制定详细的条文进行规定,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行业秩序,而非抹杀投资,所以不用太过看重对相关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分析师称,“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这一条对于上市公司现有的经营是不会产生影响的,因为即使新规出台,已经存在的收费项目不会停止,这是依据合同规定。事实上,上市公司所有的高速公路,属于这三种免费公路的情况很少,早前从政府手中收购的公路,大部分也转变为企业运营。
“但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样的规定会阻断未来某些集团企业将高速公路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进程。这三种类型的资产因为不能继续收费,注入上市公司也就失去意义。”其表示,“但是只要不阻断高速公路正常的投资,对上市公司影响就不会太大。”
多家上市公司解读为利好
上市公司对于这样的意见稿又是怎样的反应?对此,《投资快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对三家交通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采访。他们均表示该规定对其没有利空影响,因为公司根本没有这三种类型的高速公路。
粤高速A(000429)证券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不会取消旗下的高速公路收费,因为公司没有条例中所说的“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所以对公司没有影响。其进一步表示,意见稿中规定,允许扩建后的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这对公司来说反而是一个利好。
而深高速(600548)对此看法也颇为相似。一位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目前没有条例中所规定的三种免费高速公路的形式存在,但是相关扩建可以延长收费期限的政策却对公司是一个利好。“公司目前梅关北段准备进行扩建,从条例字面进行理解,公司有可能延长这条公路的收费期限。”
赣粤高速(600269)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其所有高速公路都是作为企业进行投资的项目,没有免费类型。其进一步透露,其实公司这几年预计到可能会有这方面的法规出台,早年从政府手里收购了一定数量的高速公路转为公司运营,这部分公路现在属于公司资产,不会受到条例的影响。与前两家公司一致的是,赣粤高速也将扩建可以延长收费期限解读为一个机会,该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会争取扩建,以延长相关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