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副主席刘家强:
打破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樊篱,让农民工享受与市民均等的公共服务是延续中国人口红利的一条“捷径”。越来越多的人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但实践中应该如何操作却依然争议纷纷。
争议的焦点在于谁来承担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政府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发挥哪些作用?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成都,在这6年的先行先试中,积累了难得的经验。
近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了民革中央副主席、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强。刘家强曾经在2009年~2011年间担任成都市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亲身参与了成都试点的多项工作。
在刘家强看来,弥合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政府必须舍得在农村进行真金白银的投入,同时必须尊重农民变市民后的财产自主处置权,让进城农民也能享受到农村发展的成果。
第一财经日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各地农民工市民化的步伐也在加快,据您观察,目前表现出哪些特征?农民工市民化的重点人群是哪部分?
刘家强:各地农民工市民化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从途径来看,有土地征收和自由迁徙两种进城方式,目前仍然以土地征收为主,二是具有显著的“半城市化”特征。
失地农民是一个必须高度重视的人群,要多想办法促进他们尽快充分地融入城市。我认为,关键是要继续深化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明确土地权属,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日报:从试点启动之初,成都就开展了土地确权等系列工作,现在进展如何,有什么成效?
刘家强:成都农民工市民化改革的思路就是把农民在农村所有的权益进行清楚确权,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工作,落实农民对土地和房屋的财产权。
我们不仅不会要求农民放弃土地,而且还要保护它的土地权益,规定农民对包括土地在内的所有权益有处置权和发展权,农民可以带着这些权益自由流动,集体经济在农民外出打工期间的收益,比如集体经济合作社、规模农业等等,农民同样有权分享。
同时还创新耕地保护机制,由市、县两级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安排26亿元设立耕地保护基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为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农民提供养老保险补贴。
日报:农民工市民化的难点在于成本的分担,成都如何来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全国的试点,成都是否有中央政府的资金支持?
刘家强:成都试点只有先行先试的政策,没有专项的资金支持,资金都是成都市自行安排的。
成都试点的一个重要经验就是愿意把有限的财政收入更多地花在农村,花在农民头上。在具体的运作上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深化农业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农村多元化投入机制。
改革财政对“三农”投入的方式,整合各类惠农资金,组建市县两级现代农业发展投资公司、小城镇建设投资公司和市级现代农业物流业投资公司,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投融资平台,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
成都也在探索农村产权流转,促进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结合灾后重建推进灾后农村土地、房屋产权抵押担保贷款,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灾后重建的资金问题。
日报:成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如何?
刘家强:成都先后三次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推进市域范围内户籍人口自由迁徙,逐步建立起城乡一元化户籍制度。
户口在成都已经变成了户籍管理的一个符号,附着在上面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已经被剥离,教育、就业、卫生甚至社保都基本实现了城乡的均等化。成都所做的这些工作就是让农民工对农村没有牵挂,也不受城市的歧视。
日报:您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还有什么建议?
刘家强:县域城市化的推进在吸纳农民转移方面具有不可低估和替代的巨大潜力,但目前县级政府普遍在推进农民变市民过程中的作为空间十分受限。
我认为,应增加对县级政府推进农民变市民的财政支持。由上级财政适当弥补县级政府在推进农民变市民过程中产生的资金缺口,减轻县级政府在农民进城落户后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方面的投资压力。
同时,鼓励县级政府探索政策创新。给予县级政府在土地管理制度、社会管理制度等方面更大的改革探索空间,让其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探索和试点适用于本地农民变市民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