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三定”方案15日正式下发,明确以新身份开始食品药品监管之路。食药监总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时间持续到今年9月底。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允许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截至2012年底,全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共有2006家,2012年产值约2800亿元。”食药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说。
保健食品产业方兴未艾,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依然突出。颜江瑛举例称,一些不法企业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物品,如在减肥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酚酞等药物,在辅助降血糖功能产品中非法添加二甲双胍、格列苯脲等药物。其次还有一些不法企业以食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消杀产品批准文号等假冒保健食品,不顾消费者健康安全,一味谋求高额暴利。另外还有一些企业虚假夸大产品功效,擅自增加保健功能,扩大适用人群,误导消费者。
“此次专项行动持续五个月,将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治、惩处、规范,以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颜江瑛说。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其中包括,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此次专项行动中一旦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足以造成人体危害、社会影响面广,对孕妇、儿童造成健康危害等情况),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食药监总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王小岩表示,这次“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了一个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利器。一是法网更加严密,二是惩处更加严厉,三是界定更加清晰。“严厉到什么程度?依据这部司法解释和刑法相关条款,可以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颜江瑛还表示,对于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食药监总局也在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措施,把攻坚战和持久战结合起来,一仗一仗打,集小胜为大胜,通过不懈努力,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提高公众食品药品的消费信心,保障食品药品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