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商业的方式做公益,你想试试吗?
6月初,上海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宣布了一项“鲲鹏社会企业加速计划”(下称“鲲鹏计划”),全国27家社会企业入围。恩派是上海为数不多的一个专事“孵化”公益创业的组织。
社会企业是一种介于商业企业和公益组织之间的新型组织形态,提倡应用市场手段和创新方法解决社会需求,同时具备了公益和商业的特征。跟以往光是“孵化”不同,此次恩派除了为其提供4个月的培训及拓展之外,还将在培训到期的“展示日”之际为其对接投资方,搭建投资洽谈平台。
社会企业在中国发展到一个怎样的阶段?恩派社会创业平台总监韩燕对此并不乐观,她认为就世界来说,也只有英国的社会企业已规范化发展,但是中国相对于一些欧盟国家,已经是探索比较早的了。
韩燕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政府对于业务分包,或者购买服务的需求是很大的,但是实际上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有品质的机构数量是比较少的。而且,真正能够把这些需求对接起来,帮助初创的社会企业快速成长的资源不是很多。”
恩派的外籍项目经理奥斯汀(AustinDempewolff)告诉本报记者,社会企业这个词进入中国已有约12年历史,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之后进入发展高峰的。
事实上,入围“鲲鹏计划”的27家涵盖了环保、教育、助残、就业等领域的组织,还有相当一部分停留在非政府组织(NGO)阶段。一家来自北京的助残组织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摸索一个合适的商业模式,最后是否发展成社会企业还待定。
同到现场的“欧洲社会创新教父”迈克·诺顿(MichealNorton)则认为,在这一轮中国政府支持的创新创业潮中,初创企业若遵循社会企业,将是很不错的方向。开普敦大学商学院教授诺顿是英国著名社会创新家,于1995年创办的志愿行动创新中心(CentreforInnovationinVoluntaryAction)已帮助世界各地开展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要创造影响、要商业化运作
第一财经日报:在英国的语境里,社会企业的确切定义和标准是什么?它与NGO有怎样的区别?
诺顿:如果说NGO追求的是社会效应、社会影响以及讲究对具体难题的解决,那么社会企业明确追求利润。它更是处在一种中间角色,一方面要为某种社会需求提供服务、提高公共福祉;另一方面又要挣钱生存下去,或仅靠自负盈亏,或靠一些混合的资助和其他收入来源。有时候旨在盈利,有时候维持收支平衡即可。
但是无论如何它都要明确地知道它所定位的社会影响,并在维持财务运行的基础上扩大影响。但其实要两者兼顾是很难的,所以存在着大量的社会企业为了账面平衡而挣扎。
因为社会组织可以有商业属性,而商业和企业也可以发挥社会影响。我认为社会企业就是在一个以社会和企业为两端的阈值间浮动的,但是不管是否盈利,都必须寻求社会影响。
其实社会企业和NGO没有明确的区别,NGO需要钱的时候就想办法去募资,社会企业需要致力于赢得市场和销路,但社会企业也可能得到点政府补贴或资助,这个不能一概而论。
日报:社会企业在欧洲主要是如何发端的?在英国社会企业经历了一个怎样的过程?
诺顿:社会企业的发端一般有几种原因,比如本来就缺资助、当地政府从单纯的资助转向与一些组织订立发包合同来提供社会服务;而新兴企业家的社会服务观念也在形成,还有就是全球化时代对于共同问题的觉悟。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在他的著作《金字塔底层的财富》中就认为,穷人不是社会负担,而恰是解决社会贫困的不可忽视的生力军。
事实上企业化的社会组织在几百年前就存在。而近三十年来,社会企业家涌现,也是近15年来,社会企业这个词出现。现在宣称自己是社会企业的很多,我认为有一个甄别的原则,就是它要创造社会影响,它需要用商业的办法运行,在开始时它可以仅是一个公司或者NGO.
英国有促进和支持社会企业的完整的网络,比如我们有权威的社会企业认证机构社会企业标记(SocialEnterpriseMark),有专为社会企业提供服务的社会公益公司(CommunityInterestCompany),又有特殊的税收减免政策(SocialInvestmentTaxRelief).
日报:你在英国开创的志愿行动创新中心已经有20年历史,有没有可能将业务拓展到中国?你有没有想过和中国的官方机构联合发起一些中国特色的项目?
诺顿:去年11月,我为鲲鹏计划设计了初始行动方案。我们已经就此做研究报告,包括落地中国的经验性研究,我在联合英国文化协会(BritishCouncil)和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来开展社会企业的培训。目前,我正在为中国制定一个推动环保项目创新的机制。我可以说中国正在涌现一个生机勃发的社会企业部门,但其实也是受英国经验的激励和引导。
在中国,我相信在这股创新文化风气中存在着大量的机会,一大批涌现的初创企业在制定商业计划的时候可以同时采用类似社会企业的方法,在兼顾社会福祉和盈利后他们会发现效益更高。
我刚刚在英国组织了一次名为BusinessforGood的论坛,而在中国我也会告诉一些组织要做一些相似的强化社会福祉观的事情,如果条件允许我会在这里给初创企业以及社会企业孵化器做一些培训。
社会企业或受益PPP模式
日报:在向不同国家拓展的过程中,会遇到些怎样的困难?是否也会受制于当地的法律和政策?
诺顿:一直会遇到一些文化上的障碍、不同的法律体系,最好的办法是适应而不是试着移除或跨越它。在它的基础上立足要比自己去创造来得性价比高,在不同的国家进行社会复制(socialreplication)要比做初创企业更容易成功。所以我在英国国际社会特许经营中心来实践这些办法,“鲲鹏计划”就是其中一个实践,为一些组织提供战略模式的咨询,以便可以规模化地复制增长。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如果社会企业要处理大量的可观的社会需求,就一定会触及到多个领域的操作。
日报:中国的各级政府目前在推广PPP模式,即公私合营模式,里面也牵涉到些公共物品和服务,你认为社会企业如何把握这个时机?
诺顿:英国内阁办公厅目前有一个社会价值行动(SocialValueAct),在这里会有政府部门针对社会价值而不仅仅是出价来招投标,但这仅刚刚开始,还不知道效果。可以说,长久以来纯商业企业并不能在PPP框架下产生最理想的结果,在英国有越来越多社会企业和NGO与政府签订采购协议,但双方必须都公平受益,所以我们在25年前就对社会组织进行与政府合作方面的培训。
日报:在“鲲鹏计划”中,我们发现还有很多组织其实还是NGO,处在向社会企业的过渡之中,你认为成功转型的关键是什么?
诺顿:NGO参与这样的计划就说明它们是需要发展一个更为持久稳定的商业模式的,并且慢慢脱离社会资助。成功的转型取决于领导层、中层管理者,他们是怎样理解社会组织的,怎样将企业推上一个商业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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