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体量较大、以重工业见长的国有企业在经济运行中占据强势地位,山东经济历来被称作“大象经济”,但随着经济进入换挡期,这头规模庞大的“大象”开始大刀阔斧地改革,陆续推出多项新政,在创新投融资机制改善营商环境上大做文章。
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贯彻国发201460号文件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破除市场进入壁垒、建立投资收益合理回报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将对全省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发挥重要作用。
“开路”:明确进入方向与路径
近年来,山东省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民间投资增速一直高于全部投资增速,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比如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城镇化投资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燃气行业市场化水平已达90%,市场化方式建设和运营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占总规模的68.9%。
不过,山东省发改委副主任秦柯坦言,山东省民间投资仍面临准入门槛高、融资难、结构层次低等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在进入垄断行业和基础设施行业等领域的政策空间还有障碍,民间投资方向还是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和商业餐饮等传统行业。
“《实施意见》的主旨就是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民间投资领域,降低准入门槛,更大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秦柯说,总的思路是坚持产业化运营、市场化建设的基本方向,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凡是市场主体能够承担的,全部由市场主体承担;建立和完善市场化体系,为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投资建设和运营创造条件。具体措施包括争取国家在山东省开展垄断和特许经营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试点,研究制定山东省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等。
据了解,在进入领域方面,《实施意见》在国家确定的7个重点领域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细化,确定了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等9大领域;对每个领域的合作内容也进行了进一步充实。
而在进入方式上,实行分类指导,坚持存量让利、增量放开,区别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探索“使用者付费”和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灵活运用BOO、BOT、TOT、委托运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模式,让社会资本有清晰的参与路径,为民间投资“开路”。
“护航”:突出政策集成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并不意味着政府缺位,相反,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引导好社会投资方向,提高投资效益。《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发挥各级政府引导基金引导放大效应,通过基金注资等方式,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重点领域建设。
“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项配套政策保障。”秦柯说,在《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对分领域中的政策措施进行了集中梳理,把共性的政策进行了归纳总结;结合山东省之前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细化完善,特别是对各行业和领域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对外省市的有效举措也进行了吸收借鉴,形成了9条支持政策。
秦柯认为,“《实施意见》能够成为全省指导重点领域、鼓励社会投资的政策集成和‘操作指南’,让企业在参与项目投资建设和行业管理部门在管理服务时,可以‘对号入座’,形成合力。”
此外,《实施意见》还就落实土地、税费优惠政策,保障社会资本和国有资本享受同等待遇,提出了具体措施。据秦柯透露,下一步,山东省发改委将与省有关部门一起,抓紧研究制定15项分领域实施细则,既有分行业的,也有综合的,并明确了责任部门,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文件出台情况,及时制定推出。同时,要求山东省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改善投资服务,深入宣传、报道、解读有关政策,使各级部门更好地理解、借鉴并付诸实施。
(责任编辑:DF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