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财政部长朔伊布勒6日说,德国政府当天通过了一项旨在遏制商业银行过度风险投机的法案。
朔伊布勒当天在柏林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举旨在从2008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中汲取教训,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并最大限度保护广大普通储户的利益。他说,没有不受监管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在从事自营资金交易以谋求超额收益时,必须对其相应的高风险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目前,德国政府正力图逐步建立并完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根据这项法案,德国境内的商业银行高风险自营交易额超过1千亿欧元或占其资产负债额五分之一以上的,必须将其从事的风险交易项目从日常金融零售业务中剥离开来,使普通储户的存款不至于因银行大额资产交易亏损而蒙受损失。而如果出现金融机构因巨额交易亏损甚至倒闭的情况,其负责人或经理人将面临高额罚金及长达5年监禁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