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月14日宣布将正式推出金融交易税。从2014年1月开始,在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奥地利、葡萄牙、比利时、爱沙尼亚、希腊、斯洛伐克以及斯洛文尼亚等11个国家对所有金融工具的买卖进行征税。
金融交易税,是指对现货外汇交易课征的交易税,亦称“托宾税”。这一税种是美国经济学家、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托宾在1972年的普林斯顿大学演讲中首次提出的,他建议“往飞速运转的国际金融市场这一车轮中掷些沙子”。该税种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缓解国际资金流动尤其是短期投机性资金流动规模急剧膨胀造成的汇率不稳定。
按照该方案,对衍生品征收0.01%,对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工具、回购协议以及证券借贷交易征收0.1%的税率,这将确保金融业为公共收入有所贡献。0.01%和0.1%是欧盟规定的最低税率,参与的国家可以依照实际情况自行调高。为了防止避税而将金融交易业务转向伦敦等地,方案规定交易双方中只要有一方设在征收金融交易税的11个国家里,就必须交税。不仅如此,只要有关金融产品在这11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发行,之后在世界各地自由交易,也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