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卫星网9日称,据新华社周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正式允许在与俄罗斯接壤的东北城市绥芬河像使用人民币一样使用卢布。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金玫周六在绥芬河商品交易会的开幕式上发表了该项声明。据他介绍,这是对以卢布和人民币进行双边结算的“卓有成效的推广”而产生的结果。
据该社报道,城市当局认为,卢布使用的合法化将促进国家间的旅游发展和经济合作。
绥芬河市是黑龙江省的商业枢纽,80%出口到俄罗斯的商品都是从这里过关的。据该社消息,在央行批准前,卢布就已经在这里使用了,尤其是在希望吸引俄罗斯客人的商店和酒店中。
据金玫介绍,2015年上半年,中俄人民币结算总额达到13.2亿美元。
2014年,俄罗斯央行和中国人民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245亿美元)的、为期三年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俄罗斯央行指出,这份协议不应被视作是以卢布和人民币结算的决定性前提,它只是为允许俄中两国银行及其客户以人民币和卢布兑换来进行贸易合同结算提供了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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