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昨日向社会公布了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
截至2012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征税款、收回贷(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055.98亿元,通过补办手续、清退土地等方式整改违规征地用地30.75万亩,挽回和避免损失137.14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600多项。审计发现的112起案件线索及其他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660多人被依法处理。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这些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看,审计发现的绝大多数问题得到了整改。2008年以来,针对每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通过各种方式整改4500多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300多亿元,纠正违规用地120多万亩;有近2000多人被依法逮捕、起诉、判刑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审计建议完善规章制度6900多项。应该说,整改的总体效果是好的。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整改需要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发挥合力。我们建议:一是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关在整改中的责任,明确和强化被审计单位依法必须整改的责任;二是要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力度,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督办和考核内容,同时建立整改情况通报公报制度,以公开促整改;四是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重视审计提出的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和管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和依法行政水平;五是积极推动改革,以改革的方式解决体制、机制、制度层面的问题,从根本上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