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发改委牵头的政府特定项目资本金贷款的落地,有望成为地方政府解决融资问题的渠道之一。《第一财经日报》昨日获悉,相关管理办法会签完毕,周一上报国务院,有望近期获批。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上周在上海一个论坛上透露,央行、银监会和财政部等部门已原则同意发改委提出的政府特定项目资本金贷款相关办法。
“这是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的一个很重要的手段,监管部门对风险的控制还是考虑得比较多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管理办法要求这类贷款所涉及的项目必须是经营性的。“项目有收益才能保证还款的来源。这个贷款毕竟用的是银行的钱,要跟政府的钱分清楚。”
资本金贷款又称股本贷款或股本权益性贷款,即商业贷款可以直接作为项目启动的资本金来源。据悉,随着银监会放行并购贷款,股本贷款一度纳入监管部门的考虑范围,但后被否决。
1996年颁布的《贷款通则》禁止股本性贷款,并要求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不过,监管部门正在研究废止《贷款通则》,其多项条款在操作中已获“突破”,应不会对出台项目资本金贷款政策形成实质性阻碍。
项目资本金贷款在业内早有先例。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商业化转型前推行的政策性业务之一“软贷款”,就可以被看作银行涉足项目资本金贷款的例证。这种政策性贷款方式具有期限长、利率低和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特点。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发改委推行的项目资本金贷款与国开行的“软贷款”并不相同。“现在确定的范围就是在4万亿元的范围内,可能会形成一个包括所有项目的目录,供银行参考。”
“控制风险当然还是要放在第一位。”一位银行业人士昨日接受本报采访时称,如果是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且行业获国家产业政策支持,银行会积极参与。
据了解,发改委主导的项目资本金贷款属长期贷款,期限超过10年,贷款额不能超过项目资本金总额的40%。
“在利率方面有一定的优惠,但地方政府要负责贴息。”上述业内人士指出,项目资本金贷款对银行采用招标方式,“并不是说政府会强迫银行发放贷款,而是完全由银行进行自主的商业决策。要是银行觉得没有吸引力,可以不做。”
今年银行都把以拉动内需为目的的大项目融资作为授信重点,主要集中在能源、基建和交通道路建设等领域。银监会年初颁布的10项贷款新政策提出,对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项目业主信誉良好、相关部门已统一开展项目前提工作或已列入国家发改委规划的项目,在项目资本金能按期按比例到位、各类风险可控及贷款回收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银行在一定额度内向非生产性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
上述贷款新政策还提出,要加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信贷。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解决就业还是要依靠中小企业拉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