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0日,云南玉溪。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塔”)股权交易的合同摆在了陈发树面前,他签上名字,再用右手的拇指按上了红手印,这个红手印摁得很用力,把“陈发树”三个字中的“发”字给完全遮住了。一桩大生意就这么谈成了,22亿元买下云南红塔手中的云南白药(000528.SZ)股权,合计6581万股。
时隔809天后,2011年11月28日,陈发树又摁了一次红手印,这次不再是一桩买卖,而是一起官司。他把云南红塔告上法庭,昔日的买卖双方这会要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簿公堂。两年多前,陈发树花了22亿元买的股权,钱付了,股权却还没拿到。这一次,他的红手印摁得轻轻的,“陈发树”三个字,像是陷入一阵红色的迷雾中。
陈发树并不是第一次和国有企业打交道,作为新华都实业集团的董事长,新华都成长的每一个“关键点”都会出现一家国有企业,紫金矿业武夷山旅游、青岛啤酒,这些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是一座金矿,让陈的财富不断飙升。2012年《福布斯》富豪排行榜上,陈以27亿美元的身价位列全球富豪第442位,福建省第一位。
然而,就是这位福建首富和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见面时,心态却似“秋菊”,他坦承自己只是想讨个说法,“我要追求的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公有制企业在法律上和制度上的平等。”
像秋菊一样
在打官司之前,陈发树往事态发展的两端想了想。最好的结果:云南红塔把股权给陈发树,并按照两年多来这些股权的转增和分红,把22亿元资本投入的获益统统补给他。不过,这个方向他没有多想,当初作价22亿元的股权,在行情较好时已飙升至60多亿元,即使现在也有40多亿元,陈发树对获得这些权益不存奢望。
最坏的结果呢?民事诉讼失败,行政诉讼失败,云南红塔退回22亿元,一笔巨款两年多的资本收益为零,且被通货膨胀折损。最坏的情况,显然陈发树想得更多些。那些与他一道打江山的兄弟们,他的亲人们,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就劝他,不要打官司,还是赶紧把22亿拿回来,做点其它生意为理性抉择。
不过,陈发树比较固执,力排众议,官司一定要打,哪怕胜诉几率很低。这个背景下,去年,陈发树一个人拎着包来到北京,找到李庆。李庆没有想到只身一人上门拜访的竟然是一位福布斯上榜富豪。这位多年不曾在第一线打官司的律师,被陈发树的一席话打动了。
陈发树对李庆表示,从头至尾,这不是一个钱的问题,打官司会让22亿元在对方账户上再放个三五年,为钱他肯定不打官司。但是他要一个说法,他不相信这个情况在中国不能有一个正规的渠道去解决,正是出于对中国的未来有信心,对中国的司法有信心,他才要去做这个诉讼,“就是像秋菊一样要讨个说法。”
那么,这到底是怎样的一场官司呢?时间还要追溯到2009年1月4日,基于主业清晰的需要,当时中国烟草总公司作出《关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批复》(中烟办[2009]9号),同意云南红塔有偿转让持有的云南白药12.32%股份。
云南红塔是红塔集团的一个投资平台,红塔集团的上级是云南中烟,云南中烟的上级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往下三个层级,便是陈发树的交易对象。中烟办[2009]9号批复里的要求是转让后,将情况上报总公司备案。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的管理办法,股权转让需要有两次审批,准备转让的时候要报批,并规定了10天的审批时限。找到买家,签订协议后,再报批一次,但并没有规定审批时限,这给未来800多天的审批延宕留下了伏笔。在陈发树和李庆看来,第一个批复就已经同意卖了,第二个批复应该是对交易过程是否合规进行审查。
2009年8月14日,作为上级部门,云南中烟做出批复,同意云南红塔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一次性协议转让其所持有云南白药全部流通股股份6581万股。在批复当日,云南白药就发布公告,披露了这一消息,称云南红塔将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这部分股份。
陈发树就是当天注意到了这个消息。一直以来,陈发树被誉为“中国巴菲特”,其投资触角涉及零售、矿产、快消、旅游、信息等多个领域,并参与了多个上市公司的战略持股。他对于资本市场灵敏的嗅觉告诉自己:机会来了!
入主云南白药
云南白药在上市公司中,被誉为中药四大家(另外三家为同仁堂、片仔癀和东阿阿胶)之首,2008年销售额达到57亿元,2011年则实现销售收入150亿元,股价长期保持30倍PE的估值,无论是消费市场还是资本市场,表现均可圈可点。
不过事后回顾,陈发树选择云南白药股权,仍有三点“风险”:这是他第一次将投资触角从东南沿海深入西南边陲;这是他第一次与一个“国”字号企业—中国烟草打交道;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快做出投资决策。
2008年7月,新华都迎来了打工皇帝唐骏,给出了号称10亿元的天价薪酬。作为身价最高的职业经理人,唐骏入主新华都后就动作频频。他对外多次宣称,“首先,我们希望把新华都打造成投资管理类企业;其次,将陈发树打造成中国巴菲特。”
唐骏称,未来新华都的对外投资将遵从巴菲特的理念,主要是三点:首先是和民生相关的产业,譬如巴菲特投资的可口可乐和宝洁;其次投资对象必须是所在产业的前三名;第三是投资对象需有国有控股背景。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唐骏加盟新华都没多久,2009年5月就谈定了一桩生意,以2.35亿美元购得青岛啤酒7%的股权。这个重大的投资决定把陈发树的投资触角带出了福建—这是他耕耘20多年的地方;同时也把新华都的产业链带入了一个全新的领域。
投资青岛啤酒的过程,从决定到实质性谈判仅花了两天时间。不过,彼时唐骏表示,关注青岛啤酒很久了,并一直保持着接触。
入股云南白药几乎是复制了入股青岛啤酒的投资理念:寻找国资控股,寻找行业龙头,陈本人私人持股。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入主云南白药在速度方面再创纪录。从8月14日云南白药公告股权收购信息,到9月10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一桩22亿元的生意,过程没有超过一个月。
对于收购云南白药股权,唐骏曾对媒体表示:“整个收购过程,我们只跟红塔方面见了一面,我花了10分钟时间读了一下股权转让协议,觉得没有问题,就让陈总签字了。”显然,陈发树对这位打工皇帝十分信任。
不过,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陈发树仍表示,决策依然有一个过程,首先一直对云南白药很关注,在看见红塔集团的公告之后,与团队慎重讨论后决定参与购买。同时,本身对国企也十分信任,促成双方买卖协议较为顺畅地定了下来。
事后研究这份股权转让协议,不难看出云南红塔十分强势:一是全部价款要一次性付清(通常是先交30%),并在5日内到账;二是所有22亿价款以保证金形式全部给云南红塔,同时过户前所有孳息属于云南红塔;三是如果上级主管部门不批准,则本金返还,不计利息。
当年8月20日,作为交易定金,陈发树往云南红塔账户上打进2亿元,9月16日,打进剩余的20.076亿元。此后,陈进入了漫长的等待。关于国资审批流程的时限究竟该多长,实际并无明确规定。作为一种惯例,根据统计,国资委系统平均时间为99天,财政部系统平均时间为73天。
中国烟草总公司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财政部委托的国有资产监管单位,负有对交易的审批职能。在云南红塔、红塔集团、云南中烟、中国烟草四级体系中,由于审批流程并不公开,因此在以后的两年多时间内,陈发树并不清楚进行到了哪一步。
对簿公堂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根据云南中烟《滇烟工投资[2011]222号》文件,2011年5月4日,云南中烟向中国烟草总公司提起请示,在转让云南白药股份申请提交后,“总公司相关人员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表示总公司不同意该股权转让事项,我司已将该意见转达红塔集团。”
然而上述“不同意”信息由于未以书面形式传达,不符合云南白药作为上市公司的披露规范,因此222号文件的主要内容是恳请中国烟草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这份文件表明,协议签署581天后,云南中烟才刚刚着手准备“审批不被核准”而产生的相关事宜。
对于陈发树来说,在这场等待中,他发现,当初与他签订协议的红塔集团副总裁刘会疆已经联系不上。但云南白药股价却不断飚升,从签订协议时(2009年9月10日)的33.5元,飙升至最高时达到74.59元,市值一度近千亿。而本该属于陈发树的股权价值几何呢?股息收益1185万元,转增股份1974.4万股,利润分配、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以及争议股份过户时可能发生的价差损失(按照2011年12月8日上午10时整,每股58.45元计)合计11.66亿元。增值的资产合计21.5亿元。
也就是说,如果陈发树当初股权交接顺利,那么800多天后,他的获益将翻一番,这个预想的结果一方面证明了陈发树等人的眼光,他们从速购买自有其道理;另一方面也证明了讨要这部分股权的难度,由于延宕而产生的数以十亿计的收益,庞大到谁也不愿轻易割舍。
陈发树至今还记得两年多前,在玉溪市,刘会疆陪同自己参观红塔集团的情景。烟草系统雄厚的实力让其震服,与国字号企业打交道,应该不会出现什么问题。
然而,随着股权迟迟不能转让,陈发树也感觉情况不妙,他多次口头催促办理过户协议,但得到的回复是“正在等待上级单位审批”。觉得别无他路可走,只能找律师,打官司。这才有了2011年11月将云南红塔告上云南省高院的一幕。
直到今年3月15日,云南省高院组织交换证据时,陈发树才了解了上述全部审批和批复的过程。这些文件不仅包括前述2011年5月云南中烟恳请中国烟草出具书面否决函的请示,也包括2012年1月17日,中国烟草正式批复,不同意云南白药股份转让给陈发树的《中烟办[2012]7号》文,1月18日云南中烟不同意红塔集团转让股份的批复,1月19日红塔集团不同意云南红塔转让股份的批复。
或许由于起诉的关系,陈发树发现,批复流程在加快,每天都有自上而下的批复产生。今年1月19日,陈发树终于等到了结果。这是一句很简单的话,“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上述所有内容,一共28个字,等了860天。
拿到结果后,陈发树遍邀民法与行政法的学术权威进行广泛的意见征求。是否要打这个官司,该如何打这个官司?专家的建议是一定要打,他们认为这有利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让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有共同的国民待遇,在更加公平的基础上竞争,也是对深化改革管理体制的一次促进。
不过,有几个疑问仍旧摆在代理律师李庆面前:到底打一场民法官司还是一场行政官司,前者对象是云南红塔,告对方不履行合同;后者对象是中国烟草,告对方审批拖延,同时未能出具证据证实国有资产流失如何衡量。
4月16日上午10点,昆明,云南高级人民法院10号法庭公开审理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结果,双方均同意接受调解。而在15日下午,陈发树向国家烟草专卖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申请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不同意转让云南红塔所持的云南白药股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复议,要求撤销此批复,并同意股份转让。
然而,民事官司希望渺茫,合同白纸黑字写明,未经上级审批不能完成股权交接。那么行政官司呢?行政复议申请单位是国家烟草专卖局,而被申请人是中国烟草,两个牌子一个班子,结果更未可知。“我们现在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了。”陈发树对《中国企业家》表示。目前,陈发树的行政复议请求已经遭到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拒绝,其团队开始倾向于走“行政诉讼”这条路。
相比陈发树的忙碌和愤怒,云南红塔方面则在急着还钱,他们让陈发树赶紧将银行账号告知,好将22亿元给他打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