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证监会公布了“PE第一腐败案”查处结果,国信证券李绍武被罚没1600万,终身禁入。在李绍武案中,三种PE腐败方式曝光。业内人士认为,要想杜绝PE腐败,就必须对证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和证券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监管,做到违法必究,同时将积极推动有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综合防控。
李绍武的“硕鼠”三招
李绍武从业经历长达10余年,曾任国信证券投行四部总经理。从证监会曝光的情况来看,李绍武显然是一只大大的“硕鼠”。证监会披露,从2001年12月至2003年3月,国信证券对轴研科技进行辅导上市,其为辅导人员。在得知轴研科技将引入战略投资者后,2001年,李绍武介绍其本人控制的深圳市昕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购65万股轴研科技股份。2005年5月轴研科技上市,李绍武于2007年3月5日将所持股权全部卖出。此外,自2001年起,李绍武利用职务便利,还在对莱宝高科、河南佰利联、河南四方达等3家拟上市公司进行改制辅导和保荐上市过程中,通过其配偶、岳母等持有或买卖相关公司股票。上述一系列行为共使李绍武获利1021.6万元。
在李绍武案中,至少暴露出三种PE腐败的形式。第一种,伪造虚假身份。李绍武的配偶邱利颖(已离婚)以虚假的莱宝高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的员工身份,投资约11.3万元持有国信证券李绍武所在部门IPO项目莱宝高科5万股份(解禁时市值约190万元,增值15.8倍)。第二种,注册公司、曲线入股。2001年,李绍武通过其妻邱利颖(持股90%)设立昕利科技公司,在轴研科技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时介入。第三种,保荐利益互换。李绍武间接持股的轴研科技与李妻入股100万股的四方达,最后的上市保荐机构均非国信证券,都是李绍武跟踪项目后来转手至南京证券、国泰君安投行部。
高溢价发行是腐败根源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投行人员介绍,投行人士违规参与PE投资,目前大多采用“代持模式”。该投行人员表示,因为无论是远方亲属直接参股,还是通过其设立皮包公司,都很难隐蔽到不为人知,一旦有举报很难逃脱。而借助朋友的私募公司,只需达成利益分成协议和攻守同盟,则神鬼不知。
市场人士指出,PE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溢价发行的暴利空间。该人士认为,由于发行上市口子过窄,上市资格仍是稀缺资源。众多企业踏破券商门槛,希望上市融资,但是保荐机构可挑选的空间巨大,这令不少资质中等的企业将目光投向了保荐代表人,希望以此尽快挤上融资的快车道,因为与上市融到的资金相比,所付出的股份不过是九牛一毛。“一些公司为了确保尽快上市融资,往往会对此类突击入股行为表示默许,甚至主动拉拢。”
上述投行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公司上市必须由保荐代表人推荐,且同一保荐代表人不能同时保荐两个项目,这也赋予了其无上的权力。“券商之间激烈的竞争使其对保荐代表人的争夺愈演愈烈,在现行的游戏规则下,保荐代表人数量是决胜投行座次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客观上导致券商对于保荐代表人的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该投行人士说。
抬高违法成本严惩腐败
证监会在披露李绍武案内幕后称,将继续对证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其违规持股、代持股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做到违法必究。同时,积极推动有关法律制度的完善,通过制度建设加强综合防控。
有业内人士建议,对待“PE腐败”,应严惩不贷。在一个迅速崛起、制度尚未健全的新兴资本市场上,任何腐败都极容易滋生,只有将其违法成本无限抬高,震慑效力才会最大限度地显现。此外,成熟市场的职业道德也值得借鉴。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一味地指责投行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公司甚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没有恪守职业道德过于高估了人性抵制诱惑的能力,PE腐败有其更深层次的原因。
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就认为,近年来,投行人士被曝光违规参与PE投资,从中牟取暴利屡次发生,一方面是公司的内控制度存在缺陷,另一方面也是监管措施的不健全导致,应该加强监管和处罚的力度。他认为要想杜绝PE腐败,必须杜绝保荐机构入股;要将在一级市场中突击入股的股价向二级市场发行价靠拢,缩小利润空间,减少PE腐败的可能;同时要加大惩罚力度,一旦发生问题,不仅追责保荐人,还要追责保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