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再获拓宽。日前,保监会批准险资可设立私募基金,突破了险资只能做有限合伙人(LP)不能做普通合伙人(GP)的限制,光大永明等6家险企获得先试先行的机会。
2014年12月31日,保监会发文批准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专项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根据相关方案,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预计募集保险资金20亿元人民币,其中首期募集5亿元,主要以股权方式直接和间接投向相关中小微企业。
1月4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公告称,保监会批准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5家保险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小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成立专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发起人和管理人。
目前这家专业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定名为合源资本,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其中光大永明资产出资30%,员工持股平台出资20%,其他5家保险公司各出资10%。
据财新记者了解,合源资本将担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和基金管理人。首期5亿元认缴资金的结构为,合源资本出资500万元,6家保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分别出资6000万,其余1.35亿元向其他合格投资者募集;期限为5年,包括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必要时可延期2年;收益情况为,LP门槛收益率为每年8%,GP提取超额收益部门的20%作为业绩报酬,基金管理费为2%。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公司几个月前就开始该私募基金的筹备工作,元旦前刚刚获批。不过,监管层面关于基金运行的一些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在投资方向上面,也要符合保监会的一些规定。
保监会在前述公告中称,新设私募基金要重点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较好的消费服务、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相关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增值服务。
近几年,保险资金可进入的投资领域有很大拓展。此前,险资已获准进入公募基金领域,也可参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但并不可以直接设立私募基金。2014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险业新版“国十条”)首次明确指出,险资可涉足投资领域,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
从保险业资产规模来看,险资进入私募基金将有很大的空间。截至2014年11月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83万亿元。按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机构投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这意味着有近3万亿可配置在权益类资产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保险资金在股权类资产上还配置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