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杂志计划上市,欲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有业内人士认为,《知音》长期传播欲望故事并侵犯名人隐私,缺乏媒体的社会担当,不应该被批准上市。(5月3日《北京日报》)
这里我们有必要温习一个公司上市的常识:在中国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是股本5000W以上,连续3年盈利,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现象,公司对外发放的股数必须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5%。而知音传媒集团,总资产近9亿元、净资产6亿元,2011年实现净利润1亿元,远远超过所限定的条件。
业内专家认为,发行收入、广告收入、品牌经营收入是目前期刊媒体重要的收入模式,在这方面,知音集团无疑是成功的。“知音传媒集团创办的漫画杂志《知音漫客》取得了巨大成功,这就是品牌延伸的结果。”当然,对于业已存在的诸多缺陷,需要《知音》杂志自身进行反省并作出不断改进,需要在内容和品格上提升完善。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读者的期盼,更是担当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总之,我们必须厘清的是《知音》杂志是知音传媒集团的主导产品,但却不是唯一产品,现在上市的是业绩良好的知音传媒集团是否符合现行的上市条件,相信拥有着企业上市决定大权的发审委自会做出自己的决断。用道德框架来评说市场的行为都是可笑的。
《知音》上市为何无“知音”?喧嚣背后,其实是精英文化与草根文化的对垒,文化商品与文艺作品的异化、话语权与生存权的争夺,进而衍生出媒体公信力的社会讨论,这场讨论始料未及并且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