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杀空头:由监督者变异成逐利者
美国的社会体系以诚信为基础,其上市门槛相对较低,审查也不如国内严格,但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罚非常严厉,一旦企业造假被发现,往往身败名裂。事实上,卖空机制的存在有其积极作用,它让资本市场变得更加干净,也让股价变得更为合理。但种种迹象表明,受巨额利润诱惑,许多做空者已从上市公司天然的监督者,变异成不择手段的逐利者。职业空头们瞄准这个市场,运作得很成功,并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
以因狙击中国海外上市公司而声名鹊起的浑水研究公司为例,该公司英文名为“Muddy Waters Research”,其名称源于中国成语“浑水摸鱼”,本意是帮助投资者发现中国海外上市公司的真实价值,并监督企图浑水摸鱼的中国公司。在笔者看来,如今此类公司正在走向自己的反面,变成了“泼污水”公司,从而获取做空暴利。
成熟资本市场都有做空机制。当对冲基金认定某个上市公司存在股价暴跌的诱因,且该诱因被自己独家掌握,便采用融券的手法,向共同基金等融券机构“借”来该公司的高价股票“砸”出,待股价下跌后,再在低位将所“砸”股数买回,补还融券的股数,其中由高到低的倒差价,便是做空的利润所在。
美国、加拿大资本市场是杠杆交易十分发达的金融市场,具备完善、成熟的做空机制。正如巴菲特所言,对冲基金沽空的原则,就是“假定目标就是坏人”,而要“坐实”这个“坏人”,则需要拿到上市公司的真实数据,尤其是负面信息,于是便出现了专门的沽空调查公司。
通常沽空调查公司先找到一些可能在财务上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做空者在高位做空,然后调查公司发布负面研究报告,律师事务所紧随其后对其进行起诉,造成投资者对该股票的恐慌,导致该股股价暴跌,做空者从中获利。一般情况下,研究报告本身就盈利,但最大的盈利来自与对冲基金、律师事务所、投资人的合作分成。熟悉美国资本市场的人都知道,这种合作不签协议,暗中做局,十分隐秘。
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就是完成最后一击,并打扫战场。律师事务所与调查公司在情报上相互利用,甚至一边帮企业作假,一边出卖作假情报。对冲基金和投资者事先买空,调查公司出具负面报告,股票暴跌,集体诉讼紧随而来。律师诉讼并没有律师费,投资者获得赔偿之后,他们便分到相应费用。
在这个产业链中,最关键的一环是出具看空报告的调查公司。因为调查公司的身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他们往往以公益性研究为幌子,实际上却是天量资本交易掠食战中的“马前卒”。调查公司先唱空,对冲基金随后下单,两家机构边唱边做。报告发布的时机也很讲究。为对抗空头,大股东会出手回购股票,拉升股价。但掠食者选准上市公司的静默期,使其失去反抗能力。其实,做空者的手法很简单也很老套。他们所利用的是资本市场上的时间差、空间差,以及人们的偏见和恐慌心理。
上市公司要回应做空者的质疑,需要数据,同时也需要时间,而做空者要的只是短短几天的“时间差”而已。做空者如果选择了上市公司的窗口期发布报告,时间差就更加充裕。他们都是在短时间内填仓获利,移向下一个目标,而此时上市公司已经受到伤害。
在一些西方投资者眼里,中国公司凡是利润高的企业,必然与垄断和寻租有关,而非自主创新、经营效率所致,污水公司正是利用这一点,编造故事——没有核心技术、虚假现金流、与银行职员的关系说不清楚……做空者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偏见激活并放大。
资本市场盘根错节。银行、供应商、股东,一般都奉行稳健原则,对负面信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这就是资本市场谣言的魅力。资本市场的信息错误和误导性的猜测都会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资本市场有其脆弱性和情绪化的一面,这也是资本市场信息独有的敏感性,这些注定了短期内做空者往往能得手。
监管漏洞值得反思
由于多数投资者的知识缺陷、信息缺陷,资本市场最容易出现跟风、随大流的羊群效应。空头常常会“借力打力”,刻意营造市场恐慌情绪,让投资者和市场来帮自己砸盘,空头在不出大本钱的情况下坐收渔利。错误信息一旦与股价结合,相互印证,假的也成了真的。在这样的外在压力下,公司没问题也变成了有问题。一个好端端的企业在谣言的蛊惑下元气大伤。做空中概股的空头们宣称这是一场共赢的游戏。但谁是输家呢?全社会财富蒸发,除了中国民营企业和不明真相的中小股民外,共同基金、养老金、政府的机构等也都是受损者。
美国资本市场有来自正反两方向的监管:一种是自上而下的,即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是正监管;另一种则是做空机制的存在,是对上市公司的反监管。正面力量不能到达,反面力量就发挥作用。这种来自反面力量的制衡机制的设计本身就有以恶制恶的味道。如果不对这种“反监管”进行监管,任其恶性膨胀,就会成为一支破坏性力量。
做空是对公司市场价值的校正,无可厚非。但职业做空者,在打假的同时,自己造假,背离了反监管的价值。因为暴利的诱惑,也因为监管缺位,调查公司一步一步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抱怨污水“无情”、“卑劣”、“偏执狂”都没用,找到制度漏洞,健全监管体系才最为迫切。据了解,美国、加拿大迫于中小股民压力,已经开始调查污水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并着手考虑系统性解决方案。
在美国,“言论自由”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很难通过法律手段制裁做空者,加之调查公司尚未形成行业标准和规则,那些污水公司带有强烈的赌博心态,做空杠杆率极高,潜藏着巨大金融风险。美国、加拿大的金融监管是伞状结构,顶层中如果没有设计进去,分支机构更不会纳入监管范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以及金融危机之后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均没有涉及调查公司,也没有对空头之间的自营交易、关联交易做出限制。
因此,上市公司与污水之间的战争成为一场非对称战争:一个在明处,一个在暗处;一个被各种机构和制度严加管束,一个却处在无人监管的状态。
笔者认为,调查公司因为其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必须秉持公正的第三方立场,有相应的伦理要求,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监管机构对其连锁反应和系统性风险必须有所预见。有暴利而无监管,游击作战,所到之处,没有制衡,这不是监管当局所愿看到的局面。
遏制做空潮要有整体性解决方案
中概股的表现严重脱离了中国经济的基本面,这肯定不会长期持续下去。没有对中国民营经济的切身感受和较为长期的观察,所谓的调查报告都只是隔靴搔痒。做空者如果继续沿用老一套,亏损将是注定的。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微博)曾批评六次炮轰他的Citron创始人安德鲁·莱福特“根本不懂互联网,更谈不上中国的互联网。”
中国民营企业到美国、加拿大、中国香港上市,系统成本极高,然而这个过程并没有创造价值。中国民营企业一般都是创业者的企业,他们必须与公司同存亡。而西方企业的上市公司老总大多是职业经理人,他们不必为公司拼命,也没有长远打算,裁掉一个CEO却要付出一大笔钱,这是中外企业很大的不同之处。
诺奖得主、芝加哥大学弗里德曼教授对中国经济有着深刻观察和了解,他在回忆录中坦陈,许多问题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弗里德曼生前有一句名言“谁能解释中国经济,谁就能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中国济济总量大,经济形态复杂。那些学习西方财务逻辑出身的观察者、调查者又有多少了解中国民营企业的商业模式。
当然,话说回来,对西方人而言,理解中国经济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全球资本市场不景气的大环境下,做空中国概念股已成为国外机构的主要逐利手段之一。由于在美国监管体系下,做空机构有空子可钻,而一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起来非常耗费时间,做空机构通过市场的某一个时段制造恐慌就可以达到暴利的目的。因此,建议中国在美上市企业,要提前做好保护措施,在必要时联合起来整体反击做空机构。
笔者对中国概念股要破解做空机构的困局有四点建议:其一,中美应当在国家层面上加强对国际游资的金融监管和跨境监管合作,联手遏制恶意做空者,保护投资人利益;其二,随着人民币国际化以及金融开放进程的加快,国内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预见性研究,完善制度,防备股灾;其三,媒体应当增加污水公司的曝光度,向大众和散户揭示做空产业链背后的真相,提高免疫力,最大限度地降低跟风和恐慌效应;其四,打铁还靠自身硬,反击做空者最好的办法就是恢复真相,以更大的透明度应对一切不实之词。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资本市场危机处理机制,尤其企业第一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面向公众,直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