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营?
据《经理人》杂志报道,P2P个人网贷从交易模式上看主要有三种模式:
第一类是线下交易模式,这类模式下的P2P网站仅提供交易的信息,具体的交易手续、交易程序都由P2P信贷机构和客户面对面来完成。首批入驻温州民间借贷中心的“宜信”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另外,以豪门身份进入P2P领域的证大集团旗下的“证大e贷”和中国平安旗下的“陆金所”也是此种模式。
第二类是承诺保障本金的P2P网站,以深圳的“红岭创投”和上海的后起之秀“你我贷”为代表。一旦贷款发生违约风险,这类网站承诺先为出资人垫付本金。目前市场上以此种模式运营的P2P网站占绝大多数。
第三类是不承诺保障本金的P2P网站,以上海的“拍拍贷”为唯一代表。当贷款发生违约风险,拍拍贷不垫付本金。上述后两类P2P网站都以提供线上服务为主,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其网站竞拍交易。
在资金周转流程上,大体分为几步:
1、借款,借贷平台提供资金管理的一整套流程,类似支付宝的方式,用户将资金充值至借贷平台中的自己的帐户,然后对自己认可的借款标进行投标,投标完成之后,借贷平台审核借款人资料,通过则借款成功,资金从投资人帐户扣除,进入借款人帐户,借款人申请提现则可转至其银行帐户。
2、还款,借款人充值到借贷平台,通过系统的还款功能还款,相关款项就会到达投资人帐户。
3、借款利息,大多数网站都宣称最低1%的借款利息,而实际成交的借款利息一般在10%—20%。根据借款人的信用度、资产状况、还款记录,投资人的投资意愿会有不同,信用高的用户一般可以以更低的利息借到资金。
4、借款期限,所有的借贷平台都是最短一个月,最长12个月。
5、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月还款,按月还本金和利息;一种是按季还款,每月还利息,每季度还一次本金。
6、逾期惩罚,每个网站都有自己的逾期惩罚制度,逾期的每一天都会有滞纳金,有的网站还会有催收费,一般来说罚息都非常高,最好不要逾期。多次逾期或者长期逾期不还的人,会进入网站的黑名单,不能再从网站借款。
收益率有多少?
1、P2P网贷平台方:
以拍拍贷为例,给借款和贷款方提供借贷平台,从中收取手续费用。根据其规定,对资金借出者不收取费用,对于借入者,借款期限6个月(含)以下的,借款成功后收取本金的2%;借款期限6个月以上,收取本金的4%作为手续费。
2、资金借出方:
宜信总裁唐宁表示,出借资金的理财者年化收益约在10%,借款人的利息和手续费根据人群不同和个人信用状况不同而有所区别,借款利息在10%-20%。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网络借贷利率发生了两极分化,一些网站的收益下滑至15%以下,另一些网站的收益则高达30%以上,更有甚者超过40%。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网贷平台的借款标的大多是6个月以下的短期借款。而央行的6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基准利率为5.6%,其4倍的贷款利率为 22.4%。收益水平最高的是一些新平台,这些平台的实际收益率水平会超越法定贷款基准利率4倍,但是利率都在法定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内,其他收益主要是通过直接的投标奖励的形式体现。
风险有哪些?
1、市场信用风险。2011年7月21日,积累了10万注册用户、自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发布了关闭通告。通告称,基于目前中国市场的信用问题及哈哈贷目前遇到的运营资金的短缺,2011年9月2日起,将全部停止哈哈贷服务这是第一家具备一定规模的网络P2P借贷平台宣布关门。
2、网贷平台本身运营不善。大部分网贷平台承担着垫付责任(大部分平台承诺,一旦借款产生逾期风险,将由平台垫付本金或者本息),因此,单笔标的的风险将演化为平台的经营风险。
3、监管存在法律空白。名为“江南愤青”的人士表示,在监管上国内外都一样,都法律的空白点,美国的P2P模式的鼻祖,Prosper也曾被监管机构认定非法,但是后来又被允许重新开业,也说明这个行业到底会如何,都在观望之中。
4、P2P骗资。国内P2P自起步于06、07年之后,发生过不少P2P的骗资案例,2011年9月,贝尔创投事件,涉案金额300万,2012年6月的淘金贷事件,涉案金额100万。
政策走向
据《创业家》的报道,今年8月,中投公司副总谢平完成一项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报告,分析了宜信等P2P互联网金融模式,认为P2P融资模式是现有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未来可能成为主要的金融模式,不能因为这项金融创新在发展初期遇到一些问题,就将其扼杀在襁褓之中。一个月后,天津达沃斯论坛,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也在演讲中肯定P2P等互联网借贷模式。
银监会目前并未出台具体的政策,2011年8月,银监会曾发布《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表示,由于行业门槛低,且无强有力的外部监管,P2P平台贷款公司在中国尚处在监管真空,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备,央行和银监会都没有对其监管的法定职责,而此次银监会的通知侧重于提醒银行注意风险的跨界“传染”。
银监会认为,P2P贷款平台主要存在七大风险和隐患: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容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监管职责不清;贷款质量低于普通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风险隐患。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在一公开场合表示,对于目前流行的网络“人人贷”模式,应当谨慎探索,谨防变成非法集资危害社会。
吴晓灵表示,小额信贷作为微金融的主要领域,应当通过放权自主核销坏账、临时性优惠政策制度化等方式予以鼓励。
唐宁认为,在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银行都被要求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提供一些金融服务。由于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服务需要不一样的信贷技术,在国外,银行都会选择与宜信这样的拥有服务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能力的机构合作,来完成整个金融服务流程,这也被实践证明成本最优,并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